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李长军等十八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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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08-09-08 11:44
海政发 〔2008〕 10 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长军等十八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事业单位:
根据县委常委会提名,经勐海县十三届人民政府2008年3月4日第一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长军 任勐海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 逸 任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少红 任勐海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免去勐海县高级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王子能 任勐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试用期一年);
周海英 任勐海县教育局副局长;
免去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蔡兴仁 任勐海县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春兰 任勐海县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立新 任勐海县统计局副局长;
叶 三 任勐海县地震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苏 葵 任勐海县第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白云生 免去勐海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张庆海 免去勐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岩香伦 免去勐海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徐国平 免去勐海县文化体育局副局长职务(改任主任科员);
玉拉罕 免去勐海县文化体育局副局长职务(改任主任科员);
王 进 免去勐海县公安局戒毒所(拘留所)所长职务;
白 帆 免去勐海县地震局局长职务;
陈静华 免去勐海县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二○○八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人事工作 干部任免 通知
抄送:州政府,县委,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正副县长,办领导。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5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