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春雯同志免职的通知
- 来源 :勐海县政府信息公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7-09-27 10: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办、局,省、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关于李春雯同志免职的通知》(海委〔2017〕84号)精神,李春雯同志因在任职试用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根据《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第十条之规定,经2017年9月5日中共勐海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春雯 免去县司法局勐遮司法所所长职务,按原任职务
科员安排工作。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