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彭睿等十二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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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10-03 09:09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关于彭睿等十二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海委〔2019〕136号)精神,经2019年9月22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彭 睿 任县公安局勐海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 超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毅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副科级),免去县公安局勐阿派出所所长职务;
岩翁罕 任县公安局勐海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忠鸿 任县公安局勐遮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田 彪 任县公安局勐阿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 松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 宇 任县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 磊 任县地震局副局长(副科级,事业管理,试用期一年);
郑百胜 任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副科级,事业管理,试用期一年);
何文波 任县国有林场场长(副科级,事业管理,试用期一年);
张文晶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