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小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海政发〔2014〕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属各办、局,省、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海委〔2014〕41号)文件,经勐海县十四届
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小萍 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