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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为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解难

  •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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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2-08-17 03:02

为稳定营商环境,全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按照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州财政、国资、国企积极主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领域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房屋租金减免,以实际行动为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解难。

州财政局、国资委等7部门联合转发《关于转发<关于落实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分类实施房租减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对租赁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服务业领域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人,予以3个月或6个月的房屋租金减免。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实施主体需督促转租方将减免政策落实到实际承租方,确保最终承租人获益。

为保证减免纾困政策落地见效,州财政局、国资委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监督力度,要求各单位、各企业全面摸清底数,在鼓励减免房租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国有企业争取和申请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出租方结合实际制定办理流程,并通过网络、电话等告知承租方,间接承租由转租方和承租方共同提出减免申请。同时,要求相关部门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主动与承租方对接,做好租金减免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通过直接减免租金、延长租期、退还租金等方式,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享受到该项减免政策红利。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动员非国有企业服务社会,鼓励、引导非国有企业对承租户实施房租减免,对实施减免的企业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截至7月31日,已完成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非国有企业共减免房租1696.24万元,惠及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446户。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房租461.47万元,惠及364户;国有企业减免房租919.4万元,惠及1009户;非国有企业减免房租315.37万元,惠及73户。累计减免相关房屋业主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11.82万元。

(州财政局 国资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