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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州委第十二轮巡察全部进驻

  •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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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07-14 10:24

截至7月10日,州委5个巡察组已完成对10个州直部门(单位)的进驻工作,八届州委第十二轮巡察全面展开。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第十二轮对州委办公室(含州档案局、州专用通信局)、州委宣传部(含州政府新闻办公室、州新闻出版(版权)局)、州委政策研究室、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委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州委机要和保密局(含州国家密码管理局、州国家保密局)、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州政协机关、州中级人民法院等10个部门(单位)开展常规巡察。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巡察进驻动员会,传达州委书记陈玉侯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州委巡察组组长通报有关工作安排;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讲话。

巡察期间,州委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尤其是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以问题为导向,盯住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加强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为我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部署要求,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见行见效。要深刻认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真正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成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主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终身课题,不断检视初心、滋养初心,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为推动西双版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州委巡察既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更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综合会诊”,将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接受巡察监督:一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二是全力保障巡察工作,坚决服从巡察安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完成州委巡察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三是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深刻剖析,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根据安排,州委5个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00—18:00。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依据规定,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