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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州委第十一轮巡察全面进驻动员

  •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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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03-26 09:55

八届州委第十一轮巡察全面展开,截至20日,州委6个巡察组已完成对9个州直部门(单位)、2个镇的进驻工作。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第十一轮分别对州农垦局、州红十字会、州信访局、州残疾人联合会、州地震局、州委党史研究室(含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州档案馆)、州委老干部局、州归国华侨联合会等8个部门(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含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开展巡察“回头看”;对景洪市勐龙镇、勐海县打洛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走私护私等情况进行机动巡察。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巡察进驻动员会,传达州委书记陈玉侯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州委巡察组组长通报有关工作安排;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讲话。

本轮对州农垦局等8个州直单位(部门)开展常规巡察,主要是通过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体系和群团工作体系改革,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把群团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对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含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开展巡察“回头看”,一方面检查上轮巡察整改工作是否到位,另一方面围绕人防系统职能职责,着力发现人防系统监管失职、监督不力、违法履职、权力寻租、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对景洪市勐龙镇、勐海县打洛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走私护私等情况进行机动巡察,通过督促2个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走私护私等重要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边境管控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维护边疆稳固、边境安宁。

州委各巡察组将围绕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监督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及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特别是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情况。同时,将脱贫攻坚情况、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走私护私情况、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各级领导强化担当推动落实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等纳入巡察监督范围,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履行责任使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深化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切实提高治理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开放幸福西双版纳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州委巡察既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更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综合会诊”,将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接受巡察监督。一是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二是全力保障巡察工作,坚决服从巡察安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完成州委巡察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三是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深刻剖析,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根据安排,州委6个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30天。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00—18:00,巡察信访受理时间截止2020年4月26日。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依据规定,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