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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稳步推进巡察工作 前九轮共巡察五十三个党组织

  • 作者 :周荣
  •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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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9-12-16 03:18

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我州始终把握政治巡察工作方向,突出政治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问题发现、处置能力,推动巡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深入查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提级交叉和“一拖二”“一拖三”等方式,组织开展3轮巡察。对9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3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三县市、两区党委和23个州直单位党组织开展民生领域(人居环境)专项巡察,发现问题287个,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9件,提出意见建议86条。截至今年10月,共组织开展了9轮巡察,巡察53个党组织,占全覆盖任务的71%。

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稳步开展对村(社区)的巡察,组织召开全州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会,推进全州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学习借鉴文山州试点经验,因地制宜,以巡乡(镇)带村(社区)、直接巡村(社区)等方式,积极探索符合西双版纳边境民族地区实际情况的村(社区)巡察工作经验。在景洪市社区居委会、勐海县经济体量大问题集中的村委会以及勐腊县贫困村委会等5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截至10月,共对127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各类问题225个、问题线索57条,推动解决了一批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组织巡察组对第八轮、第九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满意度测评。把测评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州纪委州监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监督职责的指导意见》精神,实行巡察发现问题“四移交”,将巡察反馈意见分别移交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出)机构和监督检查室,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移交党风政风监督室,将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州委组织部,切实压实纪委和组织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