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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通报澜沧江边“放生”蛇事件相关情况

  • 作者 :陈瑾
  •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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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9-04-09 06:18

记者从景洪市政府新闻办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景洪市澜沧江边“放生”蛇事件,经过公安、森林公安以及渔政部门连续两天仔细调查取证和专家鉴定,初步确认“放生”组织者岳某运输幼蛇的行为涉嫌非法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已被景洪市森林公安局立为林业行政案件进行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4月5日晚,景洪市澜沧江边有人“放生”蛇的视频和图片在网络上传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事件发生后,景洪市迅速组织公安、森林公安、渔政等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工作。次日凌晨2时40分,公安部门对“放生”组织者进行询问。

经调查,该批蛇系岳某花5000元于4月2日向广东佛山经营者购买,重40公斤,分成4袋装通过班车运至景洪市,之后又花1.1万元购买了罗非鱼、鳝鱼、泥鳅,邀约5人于4月5日17时在景洪市澜沧江边“放生”。当时,在江边只“放生”了1袋蛇和其它水生生物,剩余的3袋蛇当晚被运至菜阳河方向的山上进行了“放生”。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5日22时,景洪市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两处“放生”点,对“放生”蛇进行捕捉。

据介绍,“放生”事件发生后,景洪市及时组织森林公安和渔政执法人员共50余人次,出动执法艇5艘,多次对两处“放生”点和附近区域进行巡查,现已捕捉到“放生”蛇12条。经西双版纳州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放生”蛇的种属均属于蛇目游蛇科,分别为赤链蛇、八线腹链蛇、赤链华游蛇,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

下一步,景洪市将继续扩大搜寻捕捉范围,加快推进幼蛇来源的合法性调查进度,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