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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纪委、州监委认真履行“三个确保” 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检查工作

  • 作者 :姜大炜
  •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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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08-22 11:14

为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服务好脱贫攻坚大局,根据省纪委、省监委统一部署,州纪委、州监委制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三个确保”,于2018年7月至8月在全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检查工作。

再部署  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到位

州纪委、州监委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主业主责重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印发《西双版纳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同时,进一步细化治理重点、责任划分、整治方式和纪律要求,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主动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推动各级扶贫责任部门强化监管,保障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地落实,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改进作风,以良好政治生态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回头看  确保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和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主责部门单位认真梳理扶贫工作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资金清单,重点围绕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程序,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是否按计划进度落实,跟踪监管资金使用安全是否到位,反馈和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处置整改,倒查在项目资金分配、监管和整改等环节责任不落实、不精准等方面的问题。树牢问题意识,注重发现问题,对照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查责任落实、看问题整改成效,坚持督促问题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严处理  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扶贫责任部门的责任和任务,推动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认真对照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分类移送处置操作程序,在严查贪污挪用等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的同时,把不负责、不落实、不精准等问题列入监督执纪问责重要事项,坚决追究自查自纠“走过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