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知识问答(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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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16 09:59
召回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因工作调动、自动离职、辞职辞退或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正常调整。
(2)因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脱贫攻坚任务的,组织培训。
(3)因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干部群众意见大的,视情况批评教育、书面检查或诫勉谈话。
(4)无正当理由或无请销假手续不在岗的,责令书面检查。
(5)季度综合测评排名所在县(市、区)末5位的,诫勉谈话。
(6)被召回组织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处理后,继续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再次被召回的,免职撤换。
(7)每季度在岗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少于50天的、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各级主管部门认为不适宜继续担任的、其他原因需召回的,免职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