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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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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09-07 10:51

记者黎智仙报道:
      【导语】8月31号,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图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岳滇勇、副主任刀洪德、罗义辉、黄春梅参加会议。
      【图文】副县长钢图、县政协副主席马晓忠、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宇、县法院副院长尹志刚列席会议。
      【图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水利工程项目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表决了人事任职案,决定任命岩温比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颁发了任命书。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8次主任会议,新任职的县政府副县长岩温比向宪法宣誓。
      【图文】经勐海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决定批准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工程项目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县人民政府向银行贷款1.631亿元,用于曼桂水库和勐满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由勐海县水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承贷主体,贷款期限为工程建设期加15年,贷款本息由县级财政列入预算安排。
      【图文】会议要求,县政府要切实加强贷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快推进曼桂水库和勐满水库工程建设进度,适时开展对贷款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对贷款资金的到位、使用、偿还及项目建设等情况,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图文】会议要求新任命的同志要时刻牢记宗旨,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职权,认真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前维稳形势,并就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图文】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宇,县法院副院长尹志刚以及各乡镇(农场)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