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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首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顺利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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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05-11 03:25

记者李沿、黎智仙报道:

【导语】5月1号上午9点32分,县地税局成功开出“营改增”的第一张增值税发票,这标志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在我县全面推开,新旧税制转换顺利实现,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

【图文】记者当天在县地税局大厅里看到,随着一阵发票打印机清脆的“咔嚓”声,我县首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顺利开具。从5月1日开始,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将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二手房交易、自然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实行由地税部门代征,保持征收机关不变、征收场所不变、征收流程不变,相关交易改征增值税后税负有所降低。

【同期声】纳税人 李荣:今天我来办理这个有关二手房交易的相关业务,很幸运成为我们勐海地税营改增实施的第一位受益者,在此之前我也从各种渠道,比如电视上、手机上也了解了一些相关营改增税法的知识,今天是五一节假日,但看到地税工作者依然坚守在岗位上,兢兢业业,值得我们尊敬,更激励我们纳税人要积极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纳税,履行好相关的纳税义务。

【图文】开具增值税发票,代征二手房交易税,对于地税部门来说,是一项全新的业务。为顺利推进“营改增”税制改革,县地税部门大力深化国地税合作,实施“营改增”培训和应急演练,推行纳税人预约办税服务。

【同期声】县地税局 副局长 罗云和:为确保“营改增”工作顺利运行,我局在前期做了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模拟测试等大量准备工作,在业务开办当天,州局领导也亲临现场进行业务指导。作为我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内容,推行营改增后,将扩大我县各行业资金的投入、产业升级、大幅降低企业税赋、有利于企业转型发展、规模效应提升。我县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的成功开具,标志着我县“营改增”工作开启了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