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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到我县调研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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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03-25 05:35

记者王军报道:

【口播】3月23号到24号,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志高率领州人大执法检查组到我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图文】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布朗山乡、勐混镇和格朗和乡,对我县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基本情况、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建设和监督检查情况、民族自治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减免情况、财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少数民族干部选拔配备情况、文化发展情况、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及能力提高的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先后听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实地检查了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事业发展、扶贫开发产业等情况,并与有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和群众进行深入交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图文】检查中,黄志高指出:勐海在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民族地区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制定具有特色,少数民族干部选拔配备不断增强,民族文化得到繁荣发展,民族团结和谐良好局面不断巩固发展。希望我县要围绕中心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实施监督,找准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进一步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小康建设。

【图文】近年来,我县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法治县的重要内容,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对民族区域自治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履行平等义务,切实增强各民族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依法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相统一。坚持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富裕和重点帮助相对贫困群众相统一,充分用兴边富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等特殊优惠政策,在项目、资金、人才、物资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经济收入。

【图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刀洪德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