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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基本知识问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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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12-20 08:27

1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某一方面的发展,而是整体发展。在实践中,有些人认为教育均衡只是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但实际上,教育均衡应该是权利、机会、资源、过程、结果等的全面均衡。如果只强调某一方面的均衡而忽视其他方面,势必会造成系统中各要素发挥效益时出现不协调,使整体最理想的效能难以实现。

1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断续发展、短期发展,而是可持续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由不均衡到基本均衡,再由基本均衡到更高层面的不均衡的过程,是一个辩证发展、阶段交叉、综合连续、动态推进、螺旋上升的历史过程。

15、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程序

县级自评→州级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

省政府于今年8月对我县进行督导评估,评估前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省级督导评估验收达到义务教育均衡的县,由省政府审核后,于当年申报国家评估认定,11月国家督导委员会莅临我县进行评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