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消防专项规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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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6-07-23 16:28
勐海县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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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消防救援大队
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25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本规划是在《勐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 51080-2015)《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云南省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编制的专项规划,是指导勐海县消防建设和规划管理的基本依据。
本规划是总体规划层次的县级专项规划,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发挥全县消防救援系统发展总体纲领的作用。凡在本规划区范围内进行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各项规划编制工作和相关建设活动的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2条 规划原则
1.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依法治理、群防群治。
3.综合救援、转型升级。
4.把握全局、突出重点。
5.统筹规划、分期实施。
第3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 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修正版);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
5.《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 GA/T623-2006);
6.《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
7.《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
8.《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2014);
9.《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
10.《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
12.《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2015 年);
13.《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督发〔2015〕11 号);
14.《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13);
1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16.《关于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的指导意见》(公消〔2017〕297 号);
17.《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 号);
18.《“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安委〔2022〕2 号);
19.《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 号);
20.《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云政发〔2021〕24 号);
21.《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消(2022)95 号);
22.《云南省城市消防规划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12号,2002年);
23.《云南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94号,2015年);
24.《云南省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25.《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26.《云南省“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
27.《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等6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消〔2022〕95号
28.《西双版纳州“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29.《西双版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30.《勐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31.国家、省、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
第4条 规划范围与规划层次
本规划范围规划编制范围与《勐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一致,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县域层次:为勐海县行政辖区范围,包括下辖6镇5乡(包含1个农场),即勐海镇、打洛镇、勐遮镇(黎明农场)、勐混镇、勐满镇、勐阿镇、勐宋乡、勐往乡、格朗和哈尼族乡、布朗山布朗族乡、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县域国土总面积5368.76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层次:位于勐海县域东部,范围东起工业园区,南至曼先国际旅游度假区,西至普洱茶公园,北至大益小镇,总面积约44.38平方公里。
第5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期限与国土空间规划一致,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
近期2021年-2025年;
远期2026年-2035年。
第6条 规划目标
1、总目标
建立布局合理、装备精良、设施完备、智慧高效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构建服务保障勐海县高质量发展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形成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2、近期目标
到2025年,围绕版纳州和勐海县“十四五”和版纳州“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发展要求,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发展策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重点发展地区的消防救援安全保障能力,使勐海县消防救援总体水平进一步得到有效提升,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与勐海县经济社会发展地位相匹配、与勐海县灾害事故形势任务相适应,消防救援事业全方位融入勐海经济社会发展。
3、远期目标
到2035年,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趋于稳定,消防救援站点布局合理,市政消防水源实现全覆盖,城市消防管理智能化,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完善,勐海县消防救援总体水平争取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规划目标指标表
|
指标大类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目标值 |
指标性质 |
|
|
火灾形势 |
1 |
年均10万人火灾死亡率 |
人/十万人 |
≦0.15 |
约束性 |
|
|
2 |
年均GDP火灾损失率 |
% |
≦0.06 |
约束性 |
||
|
3 |
人为因素火灾发生率 |
% |
≦0.4 |
约束性 |
||
|
消防服务科学 |
4 |
消防站服务人口 |
万人/个 |
10 |
预期性 |
|
|
5 |
社会消防职业培训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
|
6 |
消防站点覆盖率 |
% |
60 |
约束性 |
||
|
应急救援综合 |
7 |
消防救援应急响应时间达标率 |
% |
100 |
预期性 |
|
|
8 |
专职消防救援人员万人拥有率 |
人/万人 |
10 |
预期性 |
||
|
9 |
执勤消防救援车辆增长率 |
% |
30 |
预期性 |
||
|
10 |
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率 |
% |
100 |
预期性 |
||
|
11 |
专职消防队员、微型消防站站长持证上岗率 |
% |
70 |
预期性 |
||
|
消防科技信息 |
12 |
数字化应用平台和系统建设 |
% |
80 |
预期性 |
|
|
消防人文环境 |
13 |
消防安全群众满意率 |
% |
90 |
预期性 |
|
|
14 |
城市居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 |
% |
80 |
预期性 |
||
|
15 |
乡村居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 |
% |
70 |
预期性 |
||
|
16 |
消防对外合作交流次数增长率 |
% |
20 |
预期性 |
||
第二章 火灾风险评估
第7条 火灾风险评估结果
根据火灾风险评估得分结果,划分评分区间体现区内相对风险,4个单元属于高风险等级,7个单元属于较高风险等级,27个单元属于中风险等级,50个单元属于较低风险等级,3个单元属于低风险级。
评估单元火灾风险等级一览表
|
火灾风险等级 |
评估单元编号 |
|
高 |
勐海镇(MH01,MH05,MH06),勐遮镇(MZ01) |
|
较高 |
勐海镇(MH02,MH04),打洛镇(DL05),勐遮镇(MZ09,MZ10,MZ11),西定乡(XD05) |
|
中 |
勐海镇(MH03,MH07,MH08),打洛镇(DL04),勐遮镇(MZ02,MZ03,MZ04,MZ05,MZ06,MZ07,MZ08,MZ12,MZ13),勐混镇(MHZ01,MHZ08),勐满镇(MM02,MM03,MM04),勐阿镇(MA02,MA05,MA06),勐宋乡(MS01,MS06),勐往乡(MW05),格朗和乡(GLH03,GLH05),布朗山乡(BLS07) |
|
较低 |
打洛镇(DL01,DL02,DL03),勐混镇(MHZ02,MHZ03,MHZ04,MHZ05,MHZ06,MHZ07,MHZ09),勐满镇(MM01,MM05,MM06,MM07),勐阿镇(MA01,MA03,MA04,MA07,MA08),勐宋乡(MS02,MS03,MS04,MS05,MS07,MS08,MS09),勐往乡(MW02,MW03,MW04,MW06),格朗和乡(GLH01,GLH02,GLH04),布朗山乡(BLS02,BLS03,BLS04,BLS05,BLS06,BLS08),西定乡(XD01,XD02,XD03,XD04,XD06,XD07,XD08,XD09,XD10,XD11,XD12) |
|
低 |
勐往乡(MW01),布朗山乡(BLS01,BLS09) |
第8条 高风险区域消防管控措施
1.对评价为高风险的区域,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1)重点创新该区域消防管理模式,建立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加强消防宣传,推动群防群治,主动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对评价为较高风险的区域,应采取措施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消防管理水平。
(2)重点优化产业布局,有针对性地配备相应装备,提高抗灾性。勐海现状产业区主要为云南勐海产业园区,以及乡镇上分布的茶厂及茶企。在各级规划中,应合理布置茶厂区域,科学集中布置。企业布局应严格遵守相关规范中的防火间距要求;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消防救援队伍,鼓励并支持企业间的消防协作,依托应急一体化指挥平台系统,推动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明确危险品运输通道,分离城市交通与过境交通;充分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对评价为较高风险的区域,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重点夯实该区域火灾风险防控基础。在各级规划中,应严格控制地块开发强度,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应加大整治违法建设力度,逐步改造提高现状建筑耐火等级。在一级防护区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增设消防站点,补齐消防设施欠账,打通消防通道,合理建设新能源充电设施,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3.对评价为中风险的区域,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应重点加强该区域的消防监管与火灾防控。在各级规划中,应结合城市空间格局、功能布局,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重塑产业结构,推动不合规小产业作坊取缔与腾退工作,从根源上逐步降低火灾隐患。在二级防护区管控措施的基础上,消防站布点应更加密集,确保消防设施无欠账,有针对性地配置高精尖消防装备,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积极探索智慧消防建设和智能化管理,提高防火救援能力。
4.对评价为较低风险的区域,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1)强化乡镇村消防治理,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安全网格化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和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
(2)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制度规程,突出安全培训。推进落实一队一站的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村庄的安全隐患。
(3)加强日常管理。完善消防日常管理制度,保障日常生产、生活总体稳定有序,减少火灾发生频率。
5.对评价为低风险的区域,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1)优先补齐建设消防救援站或企业专职消防站,配置相应的技术装备;
(2)充分利用天然水源,按规范要求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和人工消防水池;
(3)严格控制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的防火间距。
第9条 第十三条重点消防单位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云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和《云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消防重点单位。
还包括消防安全要求很高的地区和场所集中的地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具有甲、乙类生产及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单位及设施区域,商业中心区、高层建筑集中区、人员密集的地下空间、重点文物与保护建筑区、党政行政办公等重要设施区、各类客运站区、砖木及木质结构等耐火等级较低建筑集中区、人口密集及火灾扑救难度较大地区。
第三章 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第10条 县域消防规划
1、城市消防站布局规划
规划参考《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根据《勐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勐海县中心城区(包含云南勐海产业园区)规划共设置消防救援站5座。其中,保留现状1座消防救援站,即茶乡路消防救援站;规划新增消防救援站4座,包含一级站1座(产业园区消防救援站)、二级站3座(勐巴拉消防救援站、大益小镇消防救援站和曼袄消防救援站)。勐海副中心打洛镇保留1座二级消防站。
2、乡镇专职消防队
规划期末,勐海县建成乡镇专职消防队10个,其中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3个(打洛镇、勐混镇、勐遮镇)、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7个(勐满镇、勐阿镇、勐宋乡、勐往乡、格朗和乡、布朗山乡、西定乡)。
为保障打洛口岸边境经济合作区消防安全,打洛镇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按照城市二级普通消防站标准建设。其他各乡镇严格根据《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所规定的要求进行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和装备配备。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1000㎡-1200㎡;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700㎡-850㎡;乡镇志愿消防队350㎡-500㎡。
勐海县东北部有灰塘和野谷塘两个码头。规划考虑到未来澜沧江航线水上救援的必要性,同时与景洪水上救援队建设联动发展,在勐往乡东侧澜沧江航线上建立一支水上专职消防队,与乡镇二级消防队合并建设,在灰塘村设立一个固定营房,配备相应水上救援装备。
3、企事业专职消防队
现状企业专职消防队仅有雨林茶坊一家。规划对现状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予以保留,继续规范建设,更新灭火装备,坚持正规训练,不断提高灭火作战能力。
同时,政府应督促相关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保障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下列单位应建立专职消防队:
(1)火灾危险性大,距离当地消防队(站)较远的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
(2)重要的港口、码头、飞机航站;
(3)国家列为重点文物保护的古建筑群;
(4)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认为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其他单位。
第11条 重点消防地区
(一)城镇发展区
城镇发展区即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勐海主城区,未来的打洛边合区,同时,下辖各乡镇政府驻地也是人口集中的重点消防地区。
(二)矿产能源发展区
依据《勐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包括:
矿产能源发展区的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通过宣传教育、完善制度、控制火源和可燃物、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建立应急预案和紧急救援机制以及开展灭火演练等措施,确保矿区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一般消防地区
1. 生态保护区
依据《勐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勐海县域内生态保护区对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包括:加强宣传教育,严格管控火源,以保障生态保护区的消防安全。
2. 生态控制区
依据《勐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勐海县域内的生态控制区对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包括:建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控制火源和可燃物,强化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加强生态控制区的巡查工作,保障生态控制区的消防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3. 农田保护区
依据《勐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勐海县域内的农田保护区对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包括:加强巡查监管,加强宣传教育,有效地保障农田保护区的消防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农业生产的安全。
4. 乡村发展区
依据《勐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勐海县域内的乡村发展区对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包括:
1、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消防队伍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强化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监护工作,保障区域内的消防安全。
2、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做好“城中村”的改造与消防配套建设工作。全面清理整顿村内的“三合一”、“多合一”工厂、商铺、出租房等存在消防重大隐患,对重大火险源要依法运用经济和行政手段限期治理。对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要有可靠的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3、加快加大投入村庄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以市政、天然水源或人工水池。
4、加强村庄的电网改造,对室外10kV以上的高压线尽量埋地。对室内老化的电器设备及电力电缆要及时更换,杜绝电气火灾隐患。
第12条 重点产业园区消防安全布局
根据未来形成的产业发展集群,制定对应区域的消防安全布局措施。
(一)产业园区消防安全布局
(1)零散工业用地(逐步改造)
对于零星分布在旧城区、各乡镇的茶企等,重点清理与居住、工业与商业等混杂地带,保留和适当发展占地少、无污染、附加值高和技术密集型的都市型工业,有计划地把居民稠密区的街区企业迁至向工业集聚区集中。加快零散工业优先建设绿地、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用设施,形成城乡良好的生活、生产环境,消除旧城区的消防安全隐患。
(2)现已形成或正在形成的产业园区(保留完善)
主要指位于勐海中心城区的云南勐海产业园区。应加强各项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好绿化隔离带,加强和完善内部各类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改善消防状况,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对于部分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并对该地区有较大消防安全影响的工业企业进行转、并,必要时外迁。对于规划的产业园区以及现状产园区内的待建区域,需优化工业内部结构,形成高效、外向型、配套齐全、分工协作的完整工业体系。
(3)新建产业园区或高新区(规划完善)
主要指未来口岸工业集群,以及县域东部产业区。完善合理的工业布局,要求新的工业开发区内必须有明确的功能分区,避免再次出现工业、居住混杂的局面,同时建立相应的、完善的、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体系,做到园区及其配套消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以保障园区安全、长效发展。具体包括消防站的建设,消防供水设施以及消防车装备必须针对责任区范围内的产业类型进行配套设置。
(二)普通仓储区消防安全布局
1、对勐海县中心城区、打洛镇边合区、各乡镇仍存在的零星的小型仓储场所进行合理整合,在适当的位置设立集中的仓库区,引导商户将物品进行分类存储。仓库区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遵循安全适用的原则,配备相应的消防安全保障设施。
2、现有的与规划无矛盾的仓库区原则上保留,用作周转较快的城市商业网点及工业产品的批发仓和中转仓。这部分仓库须重点完善消防安全设施,明确与周边地区的消防安全间距,提高耐火能力,保证消防车通道和人员、货物的消防疏散场地。
3、配合产业园区、铁路、公路等的城市仓库区,应设在对城市中心区干扰小的工业区、铁路站场周围以及城市对外出口的主干道旁、高速公路附近等交通运输方便地区。作为城市中转性较强的中转批发仓库和工业产品仓库区,在仓库区建设和管理中须加强消防审查和监管力度。仓储物流集中区应重点增补消防设施,完善消防通道,充分保障良好的消防环境。
(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布局
勐海县辖区内其他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共3家,分别是喜庆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华冠酒精公司、英茂糖业景真糖厂(酒精)、勐阿糖厂(酒精);重点危化企业1家,桂泰林化有限责任公司(松节油生产)。
1、应根据仓储的类型和用途、火灾危险性、城市的性质和规模,结合工业、对外交通、生活居住等的布局,综合考虑确定。
2、火灾危险性大的应布置在单独的地段,并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要有一定防火间距。石油库应布置在城市郊区的独立地段,并应布置在城市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和侧风向,靠近河岸的石油库应布置在港口、水电站、水利工程及桥的下游,如果必须布置在上游时,则间距要加大。
3、危险品仓库应布置在城市远郊的独立地段,但要注意与使用单位所在的位置方向一致,避免运输时穿越城市。
4、应靠近水源,满足消防水量的需要,保证消防用水。
第13条 区域性商业中心消防安全布局
勐海县区域性商业中心主要位于主城区以及打洛镇未来口岸边合区。
区域性商业中心的消防安全布局需要综合考虑建筑布局、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室内装修材料、电线管理以及疏散距离等。要加强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和协作,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指导和救援。
在城市中心区进行建设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加强消防审核,对不符合或不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的必须实施限期改造。
第14条 区域性公共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布局
勐海县区域公共服务中心主要指主城区及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政府、医院、教育、体育中心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
区域性公共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布局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加强建筑结构、通道设置、消防设施、装修材料选择以及电气线路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演练,以确保人员安全和快速疏散,还需要全面、细致、科学、严格地制定和执行,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迅速、有效地应对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城市中心区进行建设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加强消防审核,对不符合或不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的必须实施限期改造。
第15条 重要历史文化保护区消防安全布局
勐海县县域历史文化遗存丰富,有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等28个,传统村落2个。
1.遵循“从严管理、防患于未然”的消防管理工作原则;完善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的消防设施,室内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装置,并定期测试,保持完好;加强文物单位消防管理,严格控制其保护范围和控制建设地带,禁止堆放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
2.完善文物单位的消防设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应按有关规定配齐消防设施,备好消防水源,保持防火间距,疏通消防通道。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殊的消防安全设施。文物单位的重要区域,博物馆、纪念馆收藏和陈列珍贵文物的要害区域,应安装自动报警灭火装置,并定期测试,保持完好。
3.凡与历史建筑保护区毗连的其他建筑,应有防火分隔墙和开辟防火通道。历史建筑保护区的通道、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和侵占。
4.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完成评估报告。对应评估,开展相关整改:
(1)加强消防安全评估,对未做消防安全评估的单位进行补充评估。
(2)对评估为极高风险的单位,应当采取全面的措施对建筑的设计、主动防火设施进行完善,加强对危险源的管控、增强消防管理和救援力量。
(3)对评估为高风险的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消防管理水平。
(4)对评估为中风险的单位应加强整改,加强消防管理。
(5)对评估为低风险的单位应重视维护和管理。
第16条 旅游区消防安全布局
勐海县旅游区主要为主城区的勐巴拉旅游小镇、大益茶小镇等;格朗和乡南糯山;打洛镇勐景来旅游景区、章朗传统村落、极边第一村龙利村、独树成林景区、打洛森林公园;勐遮镇景真八角亭、曼短佛寺、景真中心塔等。
1.建立健全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3.强化景区社会单位责任主体意识。
4.加强景区木质结构房屋的火灾防控
5.旅游景区应该设置消防通道,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方便地到达火灾现场。消防通道的宽度、高度和标识应该符合相关规定,并在必要时进行醒目提示。
6.旅游景区应该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泵等,以便在火灾初起阶段进行有效控制。同时,也应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整性和可靠性。
7.旅游景区应该设置防火隔离带,将易燃、易爆物品与景区内的建筑、植被等分开,以降低火灾风险。同时也可以利用防火隔离带作为紧急疏散的通道。
8.旅游景区应该制定紧急疏散路线,以便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游客。紧急疏散路线的标识应该明显易见,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
9.旅游景区应该确保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可以在火灾发生时提供足够的水源进行灭火。同时,也应该对消防水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
第17条 区域防灾救灾应急通道规划
结合勐海县现状及规划的道路系统以及防灾庇护需求,依据道路等级、通行能力、抗震能力等要素,勐海县的防灾减灾应急通道按级别可分为一级防灾减灾应急通道、二级防灾减灾应急通道与三级防灾减灾应急通道。
1、一级防灾减灾应急通道
一级防灾减灾应急通道是勐海县主要的防灾救灾应急通道,用于联络灾区与非灾区、城市局部区域与区域内其他城镇、各防灾分区、主要防救灾指挥中心、大型庇护场所、医疗救护中心等防救据点。
规划勐海县一级防灾减灾应急通道由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主要道路有机结合,主要满足区域之间跨辖区高效合作、增援以及区内快速联动、协作的需求。主要包括景洪至勐海至打洛(口岸)高速公路,孟连至勐海高速公路,G219国道,S228省道。
2、二级防灾减灾应急通道
二级防灾减灾应急通道是乡镇(街道)级救援疏散通道,主要用于勐海县域内部救援及疏散,以各乡镇内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为主,道路宽度在15m以上。主要包括勐混、布朗山、格朗和、勐宋、勐海环线,勐海、勐阿、勐满环线,勐满、巴达通道、西定、打洛、勐混、勐海、勐遮环线以及连接勐往的干线公路
3、三级防灾减灾应急通道
在一、二级防灾减灾应急通道系统所分割的网格内,利用部分次干道及主要支路构建社区级应急通道(“绿色生命轴”)。除人群聚集程度太低或区域面积较小的网格外,应保证至少形成“一纵一横”的“绿色生命轴”,其最小宽度不低于8m。三级救援疏散通道以城市次干道、支路、居住区级道路为主,用于连接紧急(临时)庇护场所,是通往紧急(临时)庇护场所必不可缺的通道,是受灾群众逃生的生命路。
第18条 区域危险品运输通道规划
区域危险品运输通道规划:危险品运输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便利运输。这四项原则在危险品运输过程中需要同时遵守。
为保障城市消防安全,在规划中采取规定危险品运输路线和限制运输时间的方法,解决危险品运输与城市消防安全的矛盾。
勐海县危险品运输线路由景洪至勐海铁路、勐海经澜沧至临沧铁路(勐海段)、勐海至打洛口岸铁路、景洪至打洛高速公路、规划勐海至孟连高速、规划勐海至景洪勐龙240口岸高速、G219国道、S228省道等组成。
第19条 区域消防基础设施规划
1、消防供水规划
(1)消防水源
消防给水采用以城市给水系统为主,人工水体、自然水体为辅的消防供水体制。为保证自然灾害、战争、事故等城镇管网供水中断时消防用水需要,应充分利用自然水体作为消防备用水源,并修建相应的固定取水点和取水通道。
规划勐海县中心城区利用景竜村山顶现有水厂和在建的第二水厂供水(规划新建第二水厂),总供水规模为10万立方米/天;拟在勐海县八公里新建第三水厂,作为县城东北片区的供水保障;各乡镇驻地均升级改造现状水厂;农村地区依托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分散或集中供水设施。
勐海县中心城区供水水源为那达勐水库,备用水源为曼丹水库。各镇区以附近水库为水源地,其中那达勐水库还负责供水至勐混;曼满水库负责供水至勐遮;勐满水库负责供水至勐满;南朗河水库负责供水至勐阿;曼彦水库负责供水至打洛;平湖水库负责供水至格朗和;其他乡镇驻地就近建设水库作为供水水源地。
结合实际条件合理确定城镇消防供水标准,保证消防用水需求,消防给水管径、消火栓间距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设置,凡新修、翻修道路必须按标准设置消火栓,消火栓规格必须统一。现有的建成区应按相关规范查漏补齐消火栓,缺建消火栓的路段应按轻重缓急逐步补齐。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消防给水不足、消防通道不畅地区,应修建消防水池。
(2)消防水池规划
若确有困难设置成枝状管网当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2.1无市政消火栓或消防水鹤的区域;
2.2无消防车道的区域;
2.3消防供水不足的区域或建筑群(包括大面积棚户区或建筑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2.4每个消防站的责任区至少设置一处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取水码头以及相应的道路设施,作为城市自然灾害或战时重要的消防备用水源。
2.5 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2.5.1容量不宜小于100m³。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村庄,消防水池的容量不宜小于200m³;
2.5.2应采取保证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2.5.3宜建在地势较高处。供消防车或机动消防泵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且不宜少于2处,水池池底距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应超过6.0m;
2.5.4保护半径不宜大于150m;
2.5.5设有2个及以上消防水池时,宜分散布置;
(3)消火栓规划
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的设置数量或密度,应根据被保护对象的价值和重要性、潜在的火灾风险、所需的消防水量、消防车辆的供水能力、城市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3.1市政消火栓应沿街、道路靠近十字路口设置,间距不应超过120m,当道路宽度超过60m及道路机动车道之间设有隔离带时,宜在道路两侧设置消火栓。
3.2中心城区重点消防地区应适当增加消火栓密度及水量水压。
3.3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时,应统一规格型号,一般为地上式室外消火栓。
3.4中心城区最不利点市政消火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消火栓主供水管径应大于150mm,供水能力不应小于15L/s,商业区宜在20L/s以上。村庄在乡镇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的保护范围内时,室外消火栓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0.1MPa;当村庄不在乡镇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保护范围内时,室外消火栓应满足其保护半径内建筑最不利点灭火的压力和流量的要求;村庄消防给水管道的管径不宜小于100mm。
3.5单位消火栓设置位置应根据被保护建筑物的重要性合理确定。如对于医院、幼儿园、疗养院、学校以及大型体育文化娱乐设施等所需消防水流量不一定很大,但潜在生命危险却很高的场所,在每栋建筑的60m范围内至少应有2个消火栓。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较多的乡村,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宜大于60m。
3.6消火栓应当采用地上式消火栓,已建成地下式消火栓应当及时进行改造。
3.7设置在消防车易于接近的人行道和绿地等地点,且不应妨碍交通,距路边不小于0.5米,不大于2米;距建筑外墙不小于5米。
3.8消火栓本体与阀体结合部与人行道地面持平,绿化用地和交通护栏不得影响消火栓取水。
3.9设置区别于环境的明显标志,在易碰撞地段设置防碰撞护栏。
3.10消防给水管道的埋设深度应根据气候条件、外部荷载、管材性能等因素确定。
2、消防通信规划
勐海县域消防通信规划是为了负责协调和指导各乡镇消防通信系统的运行,以实现统一管理、协同作战和高效应急响应的目标。
(1)建立一个县级消防监控中心:用于集中监视和管理各县级消防监控中心。该中心可以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监控消防通信系统的运行状态、接收警报信息以及采取相应行动。
(2)统一标准及要求:县级消防部门应制定一系列消防通信标准、技术指南和最佳实践,确保各乡镇消防通信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符合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这些标准和指南应涵盖设备选型、通信网络架构、数据传输安全、应急响应流程等方面。
(3)区域合作与协调:县级消防部门应与各乡镇消防部门紧密合作,开展消防通信系统的需求调研与规划工作。这包括对各乡镇的消防需求、现有系统的状况和潜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以制定科学合理的系统规划和发展方向。
(4)技术支持与培训:县级消防部门应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包括消防通信系统设备的选型、部署、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指导,以提高各乡镇消防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操作水平,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5)监督与检查:县级消防部门应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对各乡镇消防通信系统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这包括设备的运行状态、网络安全性、数据传输可靠性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系统符合标准、安全可靠。
(6)信息数据共享与协同:县级消防监控中心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乡镇消防通信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这有助于加强各乡镇之间的协同作战和信息共享,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和准确性。
(7)应急演练与准备:县级消防部门应组织联合演练和应急准备活动,以检验各乡镇消防通信系统的协同性和应急响应能力。这有助于发现问题、完善流程,并提高各级消防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3、消防供电规划
规划利用现状110千伏勐海变、110千伏佛海变及县域内的水电站,随着县城及各集镇建设用地及人口规模的扩增,各乡镇规划期末均需对现有35千伏变电站进行扩容,县城新增2座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工业园区变电站、110kV茶都变电站);新建1座220KV变电站(220千伏勐混变电站),支撑茶叶、精制糖加工等支柱产业用电需求;布朗山乡、打洛镇、南糯山片区新建110kV变电站各1座。
县域内架空高压线路均应设置高压走廊。110千伏高压走廊宽度为20-30米,35千伏高压走廊宽度为15-20米。高压走廊宽度应结合远景电力规划考虑适当备用线路,走廊宽度一次确定,线路分期建设。
第20条 对外交通设施消防安全布局
1、机场
结合勐海机场的规划发展,严格控制机场辖区的建筑布局,机场区除飞机保障用油外,不应布局其他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厂和仓库;强化机场油库的管理,完善各种消防设施和管理,加强机场消防队伍建设。
2、港口
港口消防设施实行与港口建设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验收的原则。港区内现状尚不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的危险货物码头泊位、仓库、锚泊地等,必须纳入近期改造计划。
3、铁路
铁路线路要求其在穿越城镇规划区段必须保留足够的绿化隔离带;铁路客运站场必须具备足够的疏散通道和广场,满足快速疏散的消防要求;铁路货场应根据作业量、货物品种和作业性质,设计为综合性或专业性货场,根据货物品类、作业量、作业性质和货物管理需要,明确划分货物存放区域。
4、汽车客货运场站
应坚持客货运站布局在中远郊公路、主干道或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客货流量大,并有良好的城市交通和对外交通相衔接、换乘条件的地段。站场内部要确定合理的防火分区,作业区要布置得当,保障符合防火要求的间距,货物堆放要合理划分,分类处理。
5、综合交通枢纽
综合交通枢纽应充分考虑各种功能的消防要求,保证消防设施的配备。
第21条 区域协调发展
依托勐海县的区域位置优势,推动接壤地区(景洪市、普洱市澜沧县、缅甸)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从协同机制、工作理念、人才培养等方面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加强区域消防安全布局整体优化,通过水域河流、道路等,在勐海县与景洪市、澜沧县以及缅甸等跨界地区设立一体化防火隔离带。
加强勐海县与景洪市、澜沧县以及缅甸等地之间的消防救援合作,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定期交流学习,逐步组建跨区域灭火救援队伍,推动灭火救援融合发展。
推动成立勐海县与景洪市、澜沧县等地消防协同发展工作小组,优化调度指挥机制。建立扁平化调度指挥机制,加快建设实战指挥平台,将接处警平台数据接入实战指挥平台,实现接处警数据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争取实现勐海县与景洪市、澜沧县交界毗邻地区报警自动接入两地或三地接处警系统,做到多点响应、联合接警、多线并进、就近处置。
统筹灭火救援通信保障建设,建立融合通信系统,整合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网络通信等多种通信终端和各类型数据,为指挥层指挥决策和统一调度奠定基础。
第22条 区域消防安全格局
按照“全灾种、大应急”的综合性快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求,建立健全跨部门的勐海县域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打造形成“1小时救援圈”的县域联动消防救援空间结构,构建“分级引领,轴带网络支撑,分区协作”的区域消防新格局。
加快勐海县域消防安全的整体优化布局,建立以勐海县中心城区(含云南勐海产业园区)为核心,打洛镇为副中心,其他各乡镇驻地为重点,沿景打高速、孟勐高速建立消防救援通道,兼顾广大农村地区消防安全,构建“点—线—面”成网络的消防安全新格局。
着眼区域协同发展消防安全需求,加强与周边景洪市、澜沧县以及缅甸等地消防安全合作,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勐海县域消防安全一体化发展。
第23条 抗震、人防与消防规划
消防相关设施的建设需要满足人防的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和灭火工作。考虑到人员疏散和逃生的便利性。在建设消防设施时,需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确保其符合人防和消防的要求。
建筑物的结构和材料也会对抗震能力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该根据地震等自然灾害的风险来进行科学合理地设计和建设。例如,采用高强度钢筋混凝土、增加构造柱和圈梁的数量、加强墙体和楼板的连接等措施,可以增强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提高其抗震能力。
第24条 综合防灾规划
1、建立消防抢险救援多专业合作、多部门联动、社会信息与资源共享的抢险救援体系。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乡镇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任务中与轨道交通、水上、跨河通道、地震、石油化工、建筑灭火、森林等队伍多专业合作。
建立与公安、应急管理、水务、供电、交通、气象、住建、城管、通信等部门联动训练机制,制定联合处置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提高救援合作效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医疗、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物资等部门纳入应急管理系统,资源共享,共同应对突发灾害与紧急事件。
2、强化区域应急管理合作。
制定联合处置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提高与周边其他城市合作的跨区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应急处置合作,根据区域内共性突发事件风险,共同研究对策,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3、加快建立全县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处理急难险重任务能力。
全面加强应对典型重大风险的能力建设和科技支撑的作用,结合急难险重任务的实际需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高突发事件专业信息汇集、监测预警、应急决策和指挥调度能力,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干部的应对急难险重任务的能力。
4、结合实际,优化结构,进一步加强综合消防救援装备建设。
高度重视消防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装备建设,装备建设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重点配备相应的消防救援装备,全面提升消防部队综合消防救援装备建设水平,提高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消防救援能力。
5、加强应急救援训练,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不断完善专业化训练方案,根据灾害事故救援演练计划,进行系统化、专业化、实战化培训,开展各类灾害事故实战化训练,突出高层、地下、石油化工火灾扑救等专项训练,常态化开展复杂环境下的跨区域拉动实战演练和联合实战训练,切实提高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探索与专业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开展工矿救援、卫生防疫、反恐处突等专业培训,适度拓展非主业的应急救援能力。
6、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应急救援管理长效机制。
提升应对大规模传染病、大地震、大洪水、泥石流等重大风险挑战的应急管理核心能力建设。推动各类应急平台之间互联互通、数据交换、系统对接、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各部门协调配合长效机制,积极预防与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及时救援。
第25条 乡村地区消防规划
1、普通村庄
加强乡村防灾救灾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保障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储备建设,提升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设施应急能力。保障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灾害风险防范、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提高爆炸、火灾、内涝、建筑物垮塌等应急救援水平。
2、城中村
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整顿村内的“三合一”、“多合一”工厂、商铺、出租房等存在消防重大隐患,对重大火险源要依法运用经济和行政手段限期治理。对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要有可靠的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加快加大投入村庄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以市政、天然水源或人工水池。
加强村庄的电网改造,对室外10kV以上的高压线尽量埋地。对室内老化的电器设备及电力电缆要及时更换,杜绝电气火灾隐患。
3、传统村落
勐海有两个传统村落,一是位于西定乡的章朗传统村落,二是位于打洛镇的勐景来传统村落。
(1)规划建设防火监控系统,规划沿道路每隔70米设置一个手推式干粉灭火器,在服务接待点周边设置灭火栓箱、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同时按每户居民至少配置一个家庭式配置灭火器。规划区有关建筑、附属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严格执行。
(2)利用开敞空间组织疏散场地和理顺疏散通道,村落周边的农田、绿地等开放空间设置为防火抗震避难场所。规划利用片区内部道路为紧急疏散通道,保证主要道路的通畅,以满足灾害发生时紧急避难的需要。
(3)规划考虑在游客咨询中心或村委会设置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医疗中心,同时利用广场、绿地及生态农田设置避难疏散场地。
(4)以户为单位,每户设1到2个干式灭火器。同时按照100m的服务半径配置消防栓。对村内的旅游经营设施要建立消防责任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5)加强防火宣传,并成立安全与消防负责组织,完善火灾报警系统,处理规划区的紧急安全与消防事故。
(6)重要建筑屋顶安装避雷针,对木结构建筑用料进行防火处理,由政府在经费方面给予补贴。并设立“禁止吸烟”的警示标牌。
(7)在不能满足消防通道要求的街巷,应设置水池、水缸,也可以利用现有的水井,以及灭火栓箱等消防设施及装备。
第四章 中心城区消防规划
第26条 消防救援场站规划布局标准和要求
到规划期末,勐海县中心城区共建设5个消防救援站。其中一个为现状消防站,即茶乡路消防救援站,规划为二级站;一个为产业园区消防救援站,规划为一级站;另外规划三个二级消防救援站,分别为大益小镇消防救援站、勐巴拉消防救援站、曼袄消防救援站。
规划到2025年,推动产业园区消防救援站一级消防站建设,配套建设消防指挥中心、消防训练基地。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配备消防救援设备和人员。
1、一级消防救援站
规划到2035年,保障中心城区配建1个一级消防救援站,即产业园区消防救援站。
2、二级消防救援站
规划到2025年, 推动建设勐巴拉消防救援站、曼袄消防救援站。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配备消防救援设备和人员。
规划到2035年,全面完成勐海县中心城区3座二级消防救援站建设。
3、小型消防救援站
针对城市用地紧缺问题,无法进行一、二级消防救援站布点的片区通过新建小型消防救援站来解决。加快推进城市消防救援站建设工作,实现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全覆盖。
小型消防救援站的平均服务面积2平方公里。在城乡融合区,按照平均服务面积10平方公里建设乡镇消防救援站(按照小型消防救援站标准建设)。规划建设的新区,鼓励结合区域产业布局、交通规划等问题建设小型消防救援站,进一步织密站点布局。
第27条 中心城区消防站责任区规划
规划根据ArcGIS交通网络和消防站服务范围分析结果,结合《勐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路网,划定中心城区各消防救援站责任区范围,结果详见下表。
中心城区规划消防站责任区范围一览表
|
名称 |
等级 |
责任区面积(km²) |
备注 |
|
茶乡路消防救援站 |
二级普通消防站 |
9.00 |
现状消防站,含大队 |
|
产业园区消防救援站 |
一级普通消防站 |
13.6 |
规划新建 |
|
大益小镇消防救援站 |
二级普通消防站 |
6.82 |
规划新建 |
|
勐巴拉消防救援站 |
二级普通消防站 |
7.40 |
规划新建 |
|
曼袄消防救援站 |
二级普通消防站 |
6.88 |
规划新建 |
第28条 中心城区消防通道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消防通道分为区域性消防通道、区间消防通道和区内消防通道三个等级。
1、区域性消防通道
区域快速消防车道是中心城区与区域其他乡镇快速联系的主要通道,承担区域城乡消防协防及支援、运输等功能,主要包括景洪至勐海至打洛高速公路、规划勐海至孟连高速公路、G219国道、S228省道。
2、主要消防通道
区间消防车道是中心城区内各消防责任区之间的联系通道,承担中心城区内消防协防及支援等功能,主要担负消防站责任区内部及邻近责任区的消防出动的交通任务,应保证城市消防出动的快速性和可达性。结合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布局,包括中心城区的主干道和部分重要的次干道。
3、次要消防通道
是消防责任区内部的消防车道,承担消防责任区内火灾出警、救援、运输等功能,由中心城区部分次干道、支路、小区路、组团路及单位内部路组成,是消防车道体系中基本的组成部分。规划小区、组团内部消防车通道间距不应大于160米,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5米,街区尽头应设消防车回车道或不小于15×15米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不小于18×18米。
第29条 中心城区消防供水规划
勐海县中心城区消防给水采用以城市给水系统为主,人工水体、自然水体为辅的消防供水体制。消防供水体系主要由市政供水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及城市水体组成。完善城市水厂、加压泵站、给水管网等城市供水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中心城区供水能力,满足消防供水的要求。
根据《勐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保留现状水厂1万m³/日的供水规模,扩建二水厂;城西二水厂近期供水规模为4.5万m³/日,远期供水规模为9万m³/日。规划建设勐海第三自来水厂,近期供水规模6万m³/日,远期供水规模为8万m³/日。勐海产业园区规划工业用水水厂,工业水厂水源为流沙河,远期工业水厂规模为1.5万m³/日。
第30条 市政消火栓规划
接有室外消火栓的配水管宜布置成环状,公称直径不应小150mm,其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4MPa,火灾时水力最不利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城市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应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程》(GB50974-2014)的规定。城市消防用水量,应根据城市人口规模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的乘积确定。
市政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并宜靠近交叉路口,间距不应大于120m,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当道路宽度大于60m 时,应在道路的两侧交叉错落设置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距路缘不应超过2m、距建(构)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城市重点消防地区宜适当增加室外消火栓密度,加大供水水量水压。
凡旧城改造、道路翻新,都应同时改造消防供水设施;对于新的成片开发区,要求开发部门严格按照规划同步敷设供水管道和设置消火栓,应一步到位,不欠新账。
对于消火栓的数量达不到要求的地区和现状坏损消火栓,近期应制定详细的限期补建和维修计划, 并强制执行。
第31条 中心城区消防供电规划
根据 《勐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勐海县中心城区规划新建1座110kV象山变、1座110kV榕林变;同时结合勐海电网供电现状,规划保留现状110kV勐海变,对现有35kV勐海中心变、35KV弘源变进行增容改造。以保障勐海县中心城区用电安全。
第五章 消防救援能力建设规划
第32条 消防救援队伍
1、队伍建设
(1)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
全面推动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程,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制,建设专业化职业人才梯队,全面提高综合性应急救援能力,结合城乡安全保卫和跨区域应急救援任务需要,建全建强水域救援、地震救援、化学救援、空勤、跨境救援等多种类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2)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在消防救援力量薄弱、达不到消防救援队伍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到达辖区边缘的区域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将专职消防队伍纳入国家救援力量统筹规划布局,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训练 、统一荣誉,共同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任务 。
(3)其他社会消防救援力量
社会消防力量包括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社会消防力量,纳入全市的应急联动体系,主要承担初期火灾处置、消防宣传、防火巡查等任务。
建立完善民间救援队伍机构注册、能力测评、组织指挥、行动规程、救援补偿等有关机制,纳入勐海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体系,与综合性常备救援力量适时开展业务交流、培训协作,提升队伍救援能力,促进队伍有序良性发展。
2、职业化建设
(1)职业岗位
突出专业建队导向,构建“分类分级、专业凸显、标准清晰、评价适用”的执勤人员岗位资格制度。
(2)职业能力
优化通信、装备专业设施配备,做实专业化基地培训,定期开展实战化现场演练,常态综合救援能力,全面提升队伍综合性应急救援实战水平。
(3)职业发展
建立职务晋升、技术评定、内部转岗、外部推荐等机制,拓展职业空间,形成良性发展。
(4)职业保障
逐年提高经费保障标准,建立合理的消防救援人员薪酬体系。通过新建、改建、扩建,提供政府保障用房等多种途径配置备勤用房,解决消防救援人员备勤住宿需求。
第33条 装备建设和战勤保障
1、战勤保障
本规划联合西双版纳州级消防专项规划建立“市域保障中心——区域保障站——大队保障库”三级体系。
近期完善勐海县大队储备库,远期规划新增1座战勤物资保障储备库,逐步建成县域战勤物资保障中心。
2、装备建设
(1)总体要求
1.1增强装备统型:逐步为城乡消防救援队伍配备规范化、系列化、通用化的装备,这样可以提高装备的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1.2因地制宜:根据当地自然地理条件、气象环境等因素合理配置装备。例如,如果辖区内有大型建筑物或高层建筑,应考虑配备具备相应跨距的举高消防车;如果辖区内化工行业较多,应配置化学灾难事故特殊车辆和个人应急救援装备,储备足够的泡沫等灭火剂;对于干燥区域,应配置大功率大容量水罐车,确保供水无间断。
1.3增强装备维修保养:对消防救援装备进行专业化的维修保养,实现维修保养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良好的装备维修保养制度是保障装备效能最大化的基本保障。
(2)消防救援车辆
立足勐海的发展形势、灭火救援实际和自然灾害处置需要,配全配优各类特种消防车,增加各类特种灾害救援所需的专用保障车型和装备运输车辆配备,健全全灾种应急保障体系,打造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消防车辆装备体系 。到2035年,全市各类执勤消防车总量增长30%、新增救援车辆30辆,形成应对城市各类灾害的规模效力。
特种消防车辆:以城市灭火救援为基础,新增地震、水域、空勤、防汛排涝和城市自然灾害处置专用车辆,增配排烟车、排水车、三相射流消防车、大流量远程供水车组、通信指挥车、移动炮车、50m以上举高车、破拆车、大流量压缩空气泡沫车、高倍数泡沫车等超常规灭火救援消防车 。
特色消防车辆:针对城市道路、城市建筑等地域特点,配置大功率高喷消防车、粉剂高喷车、高层供水消防车、石化火灾扑救阵地车组、隧道低平消防车、消防摩托车、火场勘察车等专用消防车。
(3)个人防护装备
推广普及质量轻、性能强的新型灭火防护服、智能空气呼吸器、自生氧气呼吸器、智能头盔等新型单兵装备。
(4)特种消防装备
应对城市灾害事故需要,针对性配置迷你速攻炮、多模式泡沫发生器,以及适应大型灾害环境安全监测的复合气体监测系统等装备。
结合水域灾害特点,整合江、河、湖沿线消防站点装备,更新现有消防船 ( 艇),增配小吨别消防船及各类舟艇 ,形成水上消防力量战斗集群,升级配置水下侧扫声呐、水(上)下机器人、水下破拆工具等水域救援装备 。
对标中国地震救援队,加大建筑垮塌专用指挥、探测、搜救犬、破拆、救生、绳索等装备物资配备,填补部分高精尖装备的“空白点”。
(5)消防监督器材装备
配备现代化、智能化和便携式消防监督执法器材装备。为消防救援站配备供市民参观的模拟互动体验车辆、装备、设施,持续推进消防体验场馆技术装备迭代升级。
(6)火灾预警设备
火灾预警设备包括火灾报警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应根据不同场所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预警设备,并确保其覆盖范围和准确度。
(7)消防救援设备
消防救援设备包括消防车、消防泵车、扑火器材等。应根据不同场所的实际情况,配置适当的救援设备,并确保其运转正常、维护及时。配备智能机器人,发挥在灭火攻坚中的作用,代替消防员完成各种高温浓烟危险环境下的救援任务,降低风险系数。
(8)火灾检测设备
火灾检测设备包括火灾探测器、烟雾探测器、热感应器等。应根据不同场所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检测设备,并确保其准确度和覆盖范围。配备无人飞行器,能直观准确为指挥员提供灾害现场全局态势,为力量部署提供信息支持。
第34条 消防智慧化
组建天空地一体的消防救援云平台。
1、基础平台
围绕国家赋予消防新的历史定位和职责使命,强化物联感知 、数据支撑 、场景驱动等建设内容 ,形成勐海县域消防数字化建设基础平台 。
建立指挥信息网、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之间的信息共享边界,使指挥信息网具备与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卫星通信网、无线通信网安全互联能力,实现数据交互和网络资源汇集。
2、指挥调度扁平化
以三维实景地图、可视化图像等技术手段为支撑,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统一指挥 、反应灵敏 、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指挥体系;深度应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丰富多种报警方式 ,拓展接处警网络,优化统一调度指挥平台,跟踪记录作战行动全过程,可视化展现灾害现场综合 态势;研发数字化预案自动调用、灭火专家远程辅助指挥等应用模块, 实现灭火救援行动指挥决策的扁平顺畅和态势掌控的及时全面 。
3、灭火救援智能化
建立灭火救援智能化系统 ,实时动态获取灾害现场各类信息。利用高精尖智能装备 ,完成高风险环境下的侦检和救援任务。
4、消防管理感知化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感知子系统,获取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状况等信息,提升监督管理效能,强化火灾防范和救援能级,提供辅助信息支撑。
(1)智慧消防火情监测
智慧消防系统是火情监测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孪生、3DGIS地理信息、VR/AR等新兴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消防专用设备、传感器、监控监测和声音检测等系统,实现对火灾和重要隐患的感知和监测。系统会实时传输火灾和重要隐患的现场信息和数据至云平台的数据中心,通过智能研判分析,将报警信息发送给相关部门。这样,相关部门可以快速响应和处理火灾事件,实现事前预防、事中及时处理,并通过联动查看功能对火灾情况进行全面掌握。
(2)智慧消防可视化建模
智慧消防管理平台具备多项关键功能,包括数据集成与管理、实时监控与预警、火灾风险评估、应急响应与调度、数据可视化与报表分析,以及安全保障与管理。通过平台,消防部门可以集成各类消防设备和传感器,实时收集和管理火灾相关数据,并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平台还利用数据分析和算法模型,对消防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以识别高风险区域的潜在问题。此外,平台支持智能化的火灾应急响应和调度,包括路径规划、救援队伍调度和指挥协调等功能,提高救援效率和减少损失。数据可视化和报表分析功能可将消防数据以图表、地图等形式展示,为管理层和决策者提供直观的工作情况和数据驱动的决策支持。平台也具备安全控制和权限管理机制,确保数据和系统的安全性。
5、物联网技术的应用
(1)消防设备互联
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消防设备之间的互联和数据共享。例如,通过智能化的烟雾探测器、灭火器、喷淋系统等,实现对火灾的快速响应和有效控制。
(2)消防设备智能管理
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对消防设备的智能化管理和监控。
(3)消防设备故障预测
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对消防设备的故障预测和提前预警。对智能化的消防泵、消防车等设备,实现对设备状态和使用情况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预测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并提前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六章 近期行动计划
第35条 近期消防救援场站规划
1、优化中心城市消防救援力量布局
完善中心城市主城区消防救援设施的建设,推动产业园区消防救援站一级消防站建设,配套建设消防指挥中心、消防训练基地。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配备消防救援设备和人员。推动规划勐巴拉消防救援站、曼袄消防救援站新建。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配备消防救援设备和人员。
2、落实副中心城市区域救援设施高水平配置
结合勐海县的国土空间、产业发展、重点发展等相关规划的推进和建设,优化区域消防救援场站的布局。完成打洛消防站二期工程的建设。
3、强化立体快速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加快推进特勤、战勤保障、航空消防救援力量的建设,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立体化快速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勐海县近期消防站建设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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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域 |
消防站(队)名称 |
性质 |
备注 |
|
1 |
中心城区 |
产业园区消防救援站 |
一级站 |
近期建设完成,远期提升 |
|
2 |
茶乡路消防救援站 |
二级站 |
现状保留,提升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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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域 |
打洛镇消防救援站 |
二级站 |
近期扩建 |
第36条 近期消防车辆、装备规划
结合近期规划新建的消防站,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人员和装备。
对现状消防站、训练场地,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补足装备和完善人员编配。
第37条 近期消防基础设施规划
水源丰沛、供水设施条件好的区域应结合供水管网优先建设市政消火栓;城市消防供水设施包括城市给水系统中的水厂、给水管网、中水管网、消火栓、消防水池,特定区域的消防独立供水设施,自然水体的消防取水点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区内部建设的消防水源设施。消火栓供水优先采用市政给水、消防水池、天然水源等作为消防水源,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井和游泳池作为备用消防水源。城市消防供水管道宜与城市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合并使用,但在设计时应保证在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高峰时段,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城市消防给水管网压力低的区域(如城市边缘)和高层建筑集中的区域,应规划预留给水加压站用地,建设区域给水加压站。城市消防供水系统管网应布置成环状,适当提高城市消防给水系统管道的最小管径、最不利点消火栓的压力和最小流量。高压消防供水应设置独立的消防供水管道,应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分开。
消防用水除市政给水管网供给外,也可由城市人工水体、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等供给。在一些用水困难地区(山区、干旱区等)应根据自身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状况,与生活用水的改造工程相衔接,逐步完善消防给水条件;市政供水管网未覆盖区域应结合农村地区分散供水工程规划,充分利用天然水源、人工水体、灌溉工程等建设消防水池,设置消防车取水通道、取水平台等配套设施。但应确保消防用水的可靠性,且应设置道路、消防取水点(码头)等可靠的取水设施。
第七章 实施策略和保障机制
第38条 实施策略
1、进一步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完善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匹配的多层级消防规划管控体系,积极响应重大空间发展战略,推进各县(区)的消防专项规划编制 (修编),层层推进、逐步落实,为消防救援设施建设提供法定规划依据 。
健全行动机制,使消防救援设施建设安排从蓝图式向过程式管理转变,确保消防救援系统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急管理规划、市县政府年度重大工程安排和财政支出相衔接。
2、建立消防专项规划实施评估和动态优化机制
参照城市体检的评估体系 ,探索建立消防救援定期评估机制,以大数据、智能化分析为支撑,动态评估规划执行效能、滚动优化设施安全布局,不断提升消防救援系统建设的综合成效。
第39条 保障机制
1、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规划执行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内容,分别编制县级消防专项规划。对照近、远规划要求,分别组织编制五年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
2、加强经费
认真落实云南省和勐海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有关精神和政策,积极研究完善和落实全市消防经费保障政策,重点保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提高市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灭火救援能力等方面支出。各级财政要加强消防经费管理,财政部门要将消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消防工作需要。
3、加强考核奖惩
县政府将定期组织对各地贯彻落实专项规划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认真推进落实专项规划并取得明显成绩的,予以通报表彰;对未按专项规划推进消防工作任务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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