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间堂强制拆除公告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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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6-04-29 11:33
西双版纳栖间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5月 7日向西双版纳栖间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海自然字规决〔2025〕第04号),对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项目相关建设许可,擅自在勐海沙河小镇水街·一期一组团9栋101号房硬化公共绿地搭建阳光棚及卫生间、厨房一事(茶亭:28.08平方米,露台硬化36.66平方米,餐厅59.28平方米,厨房21.6平方米)限期拆除。2025年5月27日,作出并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截止2026年4月28日,违法当事人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逾期仍不履行,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勐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强制拆除所涉及你(单位)财物清理、搬移、保管,由你(单位)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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