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打洛镇曼彦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结果的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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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6-01-07 08:5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2020年勐海县依据上级要求组织编制了勐海县7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并获得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回岩叫箐等2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函》(云环函〔2020〕641号),其中包括《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打洛镇南庄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后因水务部门对打洛镇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类型调整,将原来的南庄河(河流型)调整为曼彦水库(湖库型),原区划方案已不再适用,需按相关规定对打洛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方案进行调整。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于2025年8月委托第三方对打洛镇曼彦水库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编制工作。2025年9月25日,《划定(调整)方案(送审稿)》通过省级专家技术审查。现已完成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形成《划定(调整)方案》。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要求,现对《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打洛镇曼彦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划定结果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成果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和现场调查,本次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打洛镇曼彦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采用类比经验法、地形边界法和缓冲区法相结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进行了调整,本次划定的曼彦水库水源保护区面积26.823km²,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0.663km²,二级保护区面积26.160km²。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情况见下表。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打洛镇曼彦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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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名称 |
保护区级别 |
面积(km²) |
合计(km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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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彦水库 |
一级保护区 |
水域 |
0.170 |
26.823 |
|
陆域 |
0.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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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保护区 |
水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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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域 |
26.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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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示时间
自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2月7日(共30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及意见建议,请拨打联系电话进行咨询或填写附件《公众意见调查表》反馈邮箱或书面反馈至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联系邮箱:mhxhbj@126.com
联系电话:0691-5128159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打洛镇曼彦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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