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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勐海县住宿业客房市场价格实行 价格报备监管的通知

  • 来源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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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03-23 09:08

关于勐海县住宿业客房市场价格实行

价格报备监管的通知


  

海发改联发〔2023号      签发人玉班坎

  

 

勐海县各住宿业经营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局关于规范酒店客房市场价格的意见》精神,为规范我县酒店客房市场价格秩序加强价格监督,进一步促进住宿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现就我县住宿业客房市场价格实行报备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内容

2023322日至31日,由住宿业经营者主动将客房市场价格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加盖公章报送发展和改革局予以报备,客房销售价格包括线上、线下等所有渠道 不得高于报备价格,并根据报备价格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客房市场价格报备表电子版可在勐海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链接https://www.ynmh.gov.cn/下载

二、经营要求

各经营者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服务质量合理制定客房市场价格,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将报备客房价格进行明码标价;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客房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市场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出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严厉执法

市场监管、文旅、公安、消防、发改等行业部门要采取市场巡查、政策提醒、发放告诫书、价格调查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对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提醒告诫、责令整改、停业整顿等方式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同时,各经营者与第三方平台签订代售协议的,协议内必须按本通知要求约定第三方代售平台客房最高销售价格。

各乡镇根据辖区划分,加强政策宣传,务必做好指导、督促住宿业经营者主动完成价格报备工作。报备价格执行期限为一年。

报送单位: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

报送地址:勐海县勐海镇东纳路65

报送邮箱:wshuxbn@126.com

咨询电话:0691-5122257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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