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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纳板河、曼点河、南爬河、勐往河和南往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的通告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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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08-04 11:04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河库渠管理与保护工作,依法依规对河道堤防的管护,保障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湖功能,根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示的督办通知》(云河长办督〔2019〕71号)和《西双版纳州河长制办公室转发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抓紧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上图的通知》(河长办便签〔2020〕39号)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勐海县水务局周密组织划定工作,现已完成勐海县纳板河、曼点河、南爬河、勐往河和南往河管理范围划定。现将划定成果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纳板河、曼点河、南爬河、勐往河和南往河管理范围划定基本情况

(一)纳板河。纳板河全长10.7km,全段统一划定。管理范围划定后,水生态空间338亩,其中水域空间100亩,岸线空间面积238亩(左岸120亩,右岸118亩)。

(二)曼点河。曼点河全长5.8km,全段统一划定。管理范围划定后,水生态空间119.0亩,其中水域空间30.5亩,岸线空间面积88.5亩(左岸44.2亩,右岸44.3亩)。

(三)南爬河。南爬河全长13.2km,分三段进行划定。管理范围划定后,水生态空间373亩,其中水域空间122亩(不含界河段的水域空间),岸线空间面积251亩(左岸89亩,右岸162亩)。

(四)勐往河。勐往河全长16.7km,分两段进行划定。管理范围划定后,水生态空间795亩,其中水域空间387亩,岸线空间面积408亩(左岸202亩,右岸206亩)。

(五)南往河。南往河全长24.5km,分四段划定。管理范围划定后,水生态空间594亩,其中水域空间233亩,岸线空间面积361亩(左岸178亩,右岸183亩)。

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如下活动

(一)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二)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等

(三)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在河道内清洗装储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四)在有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山区河道河段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的活动。

三、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下列生产建设活动须经县、州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审查同意

(一)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

(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等活动。

四、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监督电话:0691—5123864

 

附件:勐海县纳板河、曼点河、南爬河、勐往河和南往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