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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县政府办开展巡察工作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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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07-03 04:0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勐海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海发(2017)11号)的工作要求,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近日进驻县政府办开展巡察工作。7月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政府办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左山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县巡察办主任赵秋燕对巡察工作作要求,县政府办主任代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左山同志指出,根据县委要求,巡察工作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看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是否到位,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是否履行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否到位,着力发现和了解八项规定、文风会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和了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和了解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对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重要问题线索,巡察组也要了解掌握。

赵秋燕同志强调,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按照省委要求,州、县巡察将成为更加有效管用的制度,成为正风肃纪的“利剑”和“尖兵”,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县委巡察组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巡察,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责任落地生根。全面加强巡察工作力度,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有效的巡察震慑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代云同志表态,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检查,全力配合好巡察组工作。巡察是对政府办的监督检查,更是鞭策,县政府办要紧紧抓住巡察这个有利契机,把接受巡察的过程转变为查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转变为健全机制、转变作风的过程,转变为振奋精神、加快发展的过程,努力做到巡察工作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一方面,要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对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即知即改;对提出的整改意见,主动认领、对账销号;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逐一核查、深入彻查,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任务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另一方面,注重成果转化,将巡察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协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措施、压实责任、强化作为,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据悉,县委巡察组将在县政府办工作30天。巡察期间(7月1日至7月30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8869111545,邮政地址:勐海县政府办右边第五间办公室,邮政编码:666200。巡察组受理来电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8:00)。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政府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县委实施办法,纠正“四风”问题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