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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勐海县治理淘汰黄标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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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09-17 05:25


根据《西双版纳州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西政办发[2018]64号)及《勐海县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18]111号)的要求,勐海县共有“黄标车”1185辆(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18辆)。营运“黄标车”要求在1031日前淘汰完成,其余“黄标车”在1231日前淘汰完成。提前淘汰的“黄标车”按相关政策执行补贴。

补贴限额标准:

1、重、大型车辆,每辆补贴15000元; 

2、中型车辆,每辆补贴10000元;

3、轻、小型车辆,每辆补贴8000元;

4、微型车辆,每辆补贴5000元;

补贴比例

1、距国家强制报废年限3年(不含)以上且提前报废的,按补贴限额标准全额给予补贴;

2、距国家强制报废年限3个月(不含)至3年(含)且提前报废的,按补贴限额标准全额的80%给予补贴;

即在201871日至1231日期间办理提前淘汰(营运“黄标车”在71日至1031日期间办理提前淘汰),并于2019115日前提交申请,且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逾期办理或逾期申报的不予补贴。

现将云南省下发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列入“黄标车”名册的车辆信息予以公告,相关车辆信息可登录https://yn.122.gov.cn查询。请涉及的“黄标车”所有人或车主主动与辖区交警部门联系,及时办理报废淘汰手续。勐海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自2018813日起开始受理“黄标车”注销登记、补贴申请和补贴发放工作。

    特此公告!

 

 

                                勐海县治理淘汰黄标车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811

附件:勐海县2018年黄标车报废办理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