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勐海县治理淘汰黄标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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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9-17 05:25
根据《西双版纳州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西政办发[2018]64号)及《勐海县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18]111号)的要求,勐海县共有“黄标车”1185辆(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18辆)。营运“黄标车”要求在10月31日前淘汰完成,其余“黄标车”在12月31日前淘汰完成。提前淘汰的“黄标车”按相关政策执行补贴。
补贴限额标准:
1、重、大型车辆,每辆补贴15000元;
2、中型车辆,每辆补贴10000元;
3、轻、小型车辆,每辆补贴8000元;
4、微型车辆,每辆补贴5000元;
补贴比例
1、距国家强制报废年限3年(不含)以上且提前报废的,按补贴限额标准全额给予补贴;
2、距国家强制报废年限3个月(不含)至3年(含)且提前报废的,按补贴限额标准全额的80%给予补贴;
即在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提前淘汰(营运“黄标车”在7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办理提前淘汰),并于2019年1月15日前提交申请,且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逾期办理或逾期申报的不予补贴。
现将云南省下发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列入“黄标车”名册的车辆信息予以公告,相关车辆信息可登录https://yn.122.gov.cn查询。请涉及的“黄标车”所有人或车主主动与辖区交警部门联系,及时办理报废淘汰手续。勐海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自2018年8月13日起开始受理“黄标车”注销登记、补贴申请和补贴发放工作。
特此公告!
勐海县治理淘汰黄标车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