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审改办发〔2016〕3号 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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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8-24 09:35
勐海县人民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群众团体,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要求,经勐海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取消4项行政许可项目。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做好取消行政审批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及时更新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数据。
勐海县人民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
附件:勐海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附件
勐海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4个部门,4项行政许可事项)
序号 | 实施 机关 | 项目名称 | 取消依据 | 处理 决定 | 备注 |
1 |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户外广告登记 |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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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勐海县交通运输局 |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及定期签证办理 |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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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勐海县水务局 | 开垦荒坡地审批 |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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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勐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 | 部分 取消 | 取消“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保留“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勐海县人民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