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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审改办发〔2016〕3号 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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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08-24 09:35


勐海县人民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群众团体,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要求,经勐海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取消4项行政许可项目。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做好取消行政审批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及时更新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数据。


 

 

 

勐海县人民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682日

 

附件:勐海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附件


勐海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4个部门,4项行政许可事项)


 

序号

实施

机关

项目名称

取消依据

处理

决定

备注

1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户外广告登记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

取消

 

2

勐海县交通运输局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及定期签证办理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

取消

 

3

勐海县水务局

开垦荒坡地审批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

取消

 

4

勐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

部分

取消

取消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保留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勐海县人民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682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