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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实施方案

  • 来源 :勐海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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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4-12-25 09:15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基础教育规范年管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教体发〔202414精神,促进勐海县基础教育学校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升,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聚焦新时代基础教育育人质量,坚持公平普惠、优质均衡、特色多样,推进我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显著扩大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加快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美好愿望,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管理年行动,勐海县基础教育战线干部队伍和广大教师、教研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视化行为得到进一步清理整治,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管理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措施

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针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个别教职工政治安全意识淡薄、言行不当,个别师生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等集中开展整治。严禁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英雄模范、分裂国家、歪曲历史、美化侵略等错误言行,或在公开场合传播、通过网络转发相关错误观点。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学校

(二)开展校园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各校要针对校外溺水、交通安全事故防范、校园霸凌、心理健康等工作,不定期开展排查和宣传教育。强化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配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积极联动卫健、妇联、团委、关工委等部门做实学生心理健康关爱工作。严禁校园安全排查整改形式主义,放任重大校园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后瞒报谎报、处置不当。严禁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住校生夜不归宿。严禁未经批准,机动车辆、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校园。责任部门:安保股教育股各学校

(三)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导,对教师违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不平等对待学生甚至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行为开展整治。坚决整治违反政治原则、违规有偿补课、谋取不当利益、侵害学生权益、学术失范不端、教育教学失职、违背公序良俗等师德失范行为。对教师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加大师德师风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及涉师德师风事件线索的核查力度,积极推进新时代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学校

(四)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各校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各中小学要全面排查已有入学政策措施内容,坚决纠正或废止不符合国家政策精神和要求的相关规定和做法。落实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登记入学,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定期公开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义务教育阶段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用考试成绩作为招生报名入学条件;严禁炒作中、高考状元、玩文字游戏、搞隐形变异违规宣传炒作、违规争抢生源、干涉限制考生填报志愿、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责任:教育股、各学校

(五)严格落实控辍保学措施。贯彻落实《云南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管理规定》,落实学校控辍保学责任,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实事求是于每日下午15点前通过动态管理系统标注学生出勤情况、严格落实每个教学日只考勤1次要求每季度要对考勤情况和考勤反映的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数据进行复核。关注留守、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学习生活,对特殊群体学生给予更多的关爱与帮助。重点做好重点人群监测,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责任部门:教育股、控保办、督导室学校

(六)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展学籍管理工作。各校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套取学籍,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同时或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责任部门:教育股各校园

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各校要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义务教育学校按《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教发〔202265 号)、《勐海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周课时量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海教体发〔202335 号)执行,普通高中学校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2020年修订》执行,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制定教学计划,严格按照教学日历安排开学和放假时间,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组织学生开展上课或补课。各校不得随意调整节假日时间。寄宿制学校若需调整双休日时间必须书面请示县教育体育局,同意后方可执行。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校执行教学日历、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作息时间、作业量等情况的检查和通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补课、擅自提前开学、无故推迟放假等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责任部门:教育股各学校

(八)切实落实好五项管理。合理控制各学科作业总量,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倡导给学生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资质不合格、违规培训、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违背教育规律培训等问题机构,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线上办班补课收费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取酬。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小学、中学早上上课时间一般分别不早于820800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并严格按规定的睡眠时间科学设定起床时间。要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各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完善手机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不允许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要带入校园的,与家长签订保管协议。明确24小时管理责任人,制定保管期间出现损坏、遗失等问题处置办法,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设校内公共电话提供独立的通话空间,确保学生在校便捷联系家长,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解决家长与学生通话需求告知家长避免孩子沉迷于手机的方式方法,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责任部门:教育股,体艺学校

(九)开展教辅材料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目录内教辅选用制度,坚持学生自愿购买,严格落实一科一辅,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不得接纳或帮助发行商进入校园宣传、推销教辅材料;不得引导和授意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目录》外的教辅资料和从中牟利,在教辅材料征订选用过程中,严禁接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礼品、礼金等财物。学校、教师不得将云南省目录外的教辅材料指定为学生日常作业和日常复习内容严禁向小学一至二年级学生推荐、代购教辅材料的行为;严明教辅管理工作纪律及要求,学校与每位教职工签订《承诺书》,认真完成教材教辅征订选用工作,同时对师生和家长做好政策宣传。责任部门:教育股各学校)

(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歪曲收费政策、违规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纠正以家委会名义违规收取学杂费、学生商业保险等预交费用行为。责任部门:核算中心各学校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实施。即日起至20247,各校迅速传达国家、省、州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抓紧结合本实际制订任务清单和工作举措,明确各项任务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确保规范管理年行动要求在基础教育系统和各学校有序推进。

(二)全面自查整改。2024910日前,各校要对照负面清单逐条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完善问题台账,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加强规范办学要求的学习教育和培训。

(三)组织系统培训。各校要充分利用教师培训小学期等,组织广大教师系统学习一次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应知应会依据清单和规范管理负清单列出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县教育体育局将规范办学底线要求作为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教师培训基本内容,使广大党组织书记、校长、教师充分了解规范办学底线和基本要求,掌握精神实质,指导具体工作。

(四)强化监督指导。2024920日前,教育体育局将组织开展内重点自查工作,通过综合督导、责任督学进校督导等方式,进一步推动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压实工作责任。

(五)做好总结反馈。2024116日前,各中小学规范管理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不超过2000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邮箱。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将开展规范管理年行动作为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取得实效。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及时总结行动开展情况,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通过总结典型经验等形式固定下来,做到久久为功、常管长治,坚决防止出现挑战底线和触碰红线的办学行为,切实提高办学治校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建立声誉评价制度。各校要探索建立基础教育办学治校声誉评价体系,如实做好记录,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教师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各要公布规范办学举报电话、邮箱等受理渠道,广泛接受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要及时核查处理举报投诉线索,做到件件有回应,件件有落实要通过家长委员会、特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督,提高办学治校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

    (三)建立责任落实制度。各校要压实学校办学主体责任,确保国家、省、州政策要求及时传达给每名教师县教育体育局将要加大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触碰底线红线办学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