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开展2022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

  • 来源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07-14 11:11

关于开展2022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稳就业工作,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多样形式实现就业,鼓励和引导城乡灵活就业人员积极缴纳社会保险。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组织开展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云南省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按照缴费档次100%档核算补贴金额;

医疗保险按实际缴费金额核算补贴金额。

三、补贴比例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按其实际缴费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对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之外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其实际缴费额65%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补贴享受期限

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五、申报补贴所需材料

1.云南省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2.社会保险缴费单原件

3.灵活就业证明、社区调查情况(按季度开具,每季度1份)

4.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书           

5.身份证复印件

6.《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7.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六、申报时间

即日起开始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21010日。

七、申报地点

申请人所属社区、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八、特别提示

1.申请人在补贴享受期内,实现稳定就业、自主创业的,应立即停止补贴资金申领。

2.申请人灵活就业的月收入(以社保缴费申报工资额为准)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0%的,应立即停止补贴资金申领。

3.申请人应按规定向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报灵活就业登记。尚未做灵活就业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就业创业证》到勐海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做好灵活就业登记,以免影响惠民政策的享受。

业务咨询电话:0691—5121083

 

 

勐海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