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01.23)
- 来源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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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6-01-23 17:27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01.23)
国家总局组织实施的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涉及我县食品生产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勐海县优鲜美佳水果店销售的龙眼
(一)勐海县优鲜美佳水果店销售的龙眼,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勐海县优鲜美佳水果店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16.11元(大写:叁佰壹拾陆元壹角壹分);2.罚款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合计罚没款3316.11元(大写:叁仟叁佰壹拾陆元壹角壹分)。(海市监处罚〔2025〕257号)
二、勐海县心联兴优鲜零售超市店销售的小米辣(盐水渍菜)
(一)勐海县心联兴优鲜零售超市店销售的小米辣(盐水渍菜),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勐海县心联兴优鲜零售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二)项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1.没收食品添加剂超限量的小米辣(盐水渍菜)(《财物清单》海市监物〔2025〕02-5号);2没收违法所得44.1元(大写:肆拾肆元壹角整);3.罚款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合计罚没款2044.1元(大写:贰仟零肆拾肆元壹角整)。(海市监处罚〔2025〕269号)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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