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11.13)
- 来源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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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11-13 09:19
国家总局组织实施的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涉及我县食品生产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勐海恋上美食小吃店自行消毒复用餐饮具
(一)勐海恋上美食小吃店自行消毒复用餐饮具,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勐海恋上美食小吃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警告。(海市监当罚〔2025〕02-811号)
二、勐海县九月九火锅餐饮饭店(个体工商户)自行消毒复用餐饮具
(一)勐海县九月九火锅餐饮饭店(个体工商户)自行消毒复用餐饮具,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勐海县九月九火锅餐饮饭店(个体工商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警告。(海市监当罚〔2025〕02-810号)
三、勐海县金妃平包子店(个体工商户)自行消毒复用餐饮具
(一)勐海县金妃平包子店(个体工商户)自行消毒复用餐饮具,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勐海县金妃平包子店(个体工商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警告。(海市监当罚〔2025〕02-812号)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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