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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10.10)

  • 来源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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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4-10-10 17:53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县食品生产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勐海县醉渔湾美蛙鲜鱼火锅餐饮店经营的牛蛙

(一)勐海县醉渔湾美蛙鲜鱼火锅餐饮店经营的牛蛙,经检验,恩诺沙星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勐海县醉渔湾美蛙鲜鱼火锅餐饮店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二)(三)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810元(大写:佰壹拾元整);2.罚款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合计罚没款2810元(大写:贰仟捌佰壹拾元)。(海市监处罚〔2024〕169号)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