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对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08-16 04:29
C类
公开
海政函〔2022〕52号
对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岩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勐海县勐满镇城子村曼贺东小组和曼贺龙小组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议》(第160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勐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勐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勐海县2022年现代化边境小康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勐海县“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勐海县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实施项目工程、争取项目资金等多种方式统筹推进,现已完成云南省下达的2022年勐海县农村生活污水行政村治理率15%的目标。
全县共有85个行政村950个自然村,现已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自然村共331个,占总自然村数的34.84%。2022年正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共4个,总投资946万元;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乡村振兴项目)一期、二期涉及48个自然村。这些项目的实施主要都是依靠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的支持才能完成。您在建议中提出的两个自然村均未在水源地保护区、河流流域、边境小康村等重点区域,未列入中央和省级项目储备。同时,曼贺东无害化户厕改造只完成35户,仅42.68%;曼贺龙无害化户厕改造只完成12户,仅达22.64%,两个村民小组户厕改造未完成,生活污水未能做到预处理,直接进入污染治理设施,会导致处理效果不佳,出水水质难达标。因此,暂时无法实施曼贺东和曼贺龙小组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感谢您对勐海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