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对政协西双版纳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5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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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9-23 04:19
对政协西双版纳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56号提案的答复
海政函〔2022〕49号
杨虎翼委员:
您提出的《在西双版纳州两县设立“县树县花”的提案》(第56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树县花”是一个地方形象的重要标志,宣传、推广“县树县花”不仅能反映地方独具特色的人文景象、文化底蕴和精神风貌,增强绿化美化意识,提升地方人文品位,而且对于带动地方产业发展,推动勐海县“中国普茶第一县”建设,巩固国家生态县创建成果,美化优化生态环境,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勐海县“县树县花”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经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将“云南大叶种茶树”“云大叶种茶树花”命名为勐海县“县树县花”。同时,为了能突出“县树县花”对勐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宣传和推广作用,促进勐海茶产业发展,树立良好的“勐海茶.勐海味”新形象,推动勐海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于 2017 年 5 月提出规范使用“县树县花”简称的建议。并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研究通过,同意勐海县县树“云南大叶种茶树”简称为“茶树”、县花“云南大叶种茶花”简称为“茶花”。
感谢您对勐海县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