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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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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3-19 05:54


——2020年5月19日在勐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勐海县人民政府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移交县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111件,较2018年103件上升7.77%,其中: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65件、占建议总数的58.5%;社会事业发展方面14件、占建议总数的13.6%;资金经费方面9件、占建议总数的8.1%;环境卫生整治方面5件、占建议总数的4.5%;综合治理方面3件、占建议总数的2.7%;行政区域划界方面1件、占建议总数的0.9%;人才培养方面1件、占建议总数的0.9%;其他方面13件、占建议总数的11.7%。这些建议实事求是、内容丰富、重点突出,从内容来看,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民生问题依旧是代表们关注的焦点与热点,集中反映了勐海各族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热切期盼,也充分体现了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办理情况

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归口管理”的原则,县政府认真梳理、汇总建议的内容和要求,并对涉及的承办部门进行分类整理,先后对涉及单位征求意见3轮,共确定26家主协办单位,截至目前,111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得到了各位人大代表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从各位代表的反馈意见上看,代表们对办理工作满意率达100%。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建议。代表们所提建议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42件(含重点建议12号、13号,96号,涉及贫困村18件),占建议总数的37.84%,较2018年35.92%相比上升1.92 %。这些建议符合宏观政策,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办理过程中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比如:《关于帮助解决勐海镇佛双社区小区车位问题的建议》,承办单位充分吸纳代表意见,将佛双社区车位问题纳入我县省级“美丽县城”建设的规划内容,目前,已在佛双社区茶乡路新建停车场,建成并投入使用停车位116个;《关于勐遮镇南木令河河道清理的建议》,结合“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承办单位将该建议纳入“河长清河行动”内容,在2019年底对该段河道进行了清理,得到了代表的肯定。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建议。代表所提建议已列入部门工作规划和计划逐步解决的有27件(涉及贫困村 19件),占建议总数的24.32%。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立足实际,认真对待代表所提建议,条件具备的立即办理落实,暂时不能解决的列入计划,逐步解决。比如:《关于将勐昂村委会卫东瀑布景点开发立项的建议》,由于卫东瀑布景点还未编制旅游开发规划,目前,承办单位已将该景点纳入《勐海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2019—2030》,待当地乡政府组织编制完成卫东瀑布旅游开发规划后,通过招商引资的渠道,吸引投资进行开发建设;《关于勐往乡南果河村至勐阿镇贺建村乡镇运输道路硬化的建议》《关于勐宋乡三迈村河边寨至三迈小学道路硬化的建议》等7个涉及贫困村道路硬化的建议,承办单位已申报纳入了勐海县2018年至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分批次推进;《关于修建大安村委会上大安一、二组、下大安、曼西良小组那母田三面光灌溉沟渠的建议》《关于修建勐宋乡糯有村桔子地小组河道沟渠的建议》《关于修复曼轰村委会主干沟(南板河)的建议》等5个涉及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议,承办单位已纳入我县山区小水利建设工程规划中,有计划分步实施。

(三)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C类”建议。代表所提建议由于受政策、财力等各种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承办单位做出解释说明的有42 件,占建议总数的37.84%。这些建议主要涉及修路、增加机构和编制、建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等,相关承办单位已向代表们做出了解释,得到了代表们的理解和支持。

三、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办理责任。县人大常委会交办代表建议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办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采纳来自群众的呼声愿望,想方设法创造条件为群众多办实事,多解决实际困难,让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在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上听取了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并根据分管和联系工作范围,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抓总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也都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强化责任落实,并建立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督办、业务科室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二是由县人大、县政府的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进一步细化办理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建议办理及接访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做好涉及贫困村建议项目储备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办理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强化办理工作责任意识。三是按照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要求,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县政府督查室对涉及的代表建议再次进行梳理、分析,并向县政府领导印送了《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温馨提示》;各副县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想措施、添办法,对有条件解决但没有列入解决范围的建议进行了会商,积极推动办理质量和工作实效整体提升。在县政府领导和承办单位的统筹协调、共同努力下,8月至11月,代表建议B类和C类转A类共21件。

(二)完善办理机制,办理工作更趋规范。结合代表建议办理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机制,实现规范化办理。一是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在调查研究后答复,坚持在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做到受理、办理、面商、答复等每一个环节严格把关,做到正式答复文件必须经过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的审签、县政府督查室的审核,县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审定,从答复内容、格式、质量等方面严格规范,切实提高建议的办理答复质量,2019年建议答复率和面商率达100%。二是做到“三对照”。即将答复内容与建议所提意见、要求对照,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将答复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照,看答复是否妥当,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政策的内容;将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对照,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有无解决条件,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三是答复工作完成后,县政府督查室协同县人大深入到打洛镇、勐混镇、勐满镇、勐宋乡开展调研工作,及时掌握承办单位办理建议的成果,了解代表对建议办理成果的满意度,征集基层代表和乡镇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的好建议、好方法,为做好做实建议办理工作,提高代表满意率打好基础。

(三)突出解决问题,办理实效不断体现。在办理过程中,着力做到“三联系、三沟通”,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联系,及时沟通建议办理信息,了解代表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办理工作。二是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答复意见及相关要求,协调工作步调,促进建议办理准确、及时、到位。三是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了解掌握他们的真实意图,及时沟通办理情况,就建议落实情况达成共识。此外,各承办单位加大“开门办理”力度,通过电话征询、上门面询、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汇报,坦诚交流,取得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在做好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凡能解决或具备条件解决的,抓紧解决和落实,给代表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对应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政策上限制等无法解决的事项,积极向代表进行解释说明,并做到代表不满意不答复。

(四)强化日常督查,办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采取实地了解、电话催办、跟踪督办等方式,及时准确掌握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对在交办、面商、答复等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衔接,确保各个办理环节工作不出现偏差。二是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的对接,对办理行文不够规范、进展较慢、未充分征求意见、办理程序执行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指导,严格审核把关答复函,对不规范的答复函,一律退回承办单位重新答复,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三是及时掌握历次会议B类件的办理情况。截至2018年12月,人大一次和二次会议B类件共有72件,其中一次会议39件、二次会议33件。截至2019年12月30日,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中列为B类件的建议转A类件13件,其中一次会议11件,二次会议2件,还有59件B类件建议需继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