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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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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08-02 03: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勐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相关决策部署,促进勐海农村电子商务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建立勐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勐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担任,设联络员2名,由县商务局指定相关股室人员负责会议组织和日常工作等。

第三条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办、政府督查室、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统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乡镇长、黎明农场管委会 、勐海中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等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四条 研究拟订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划、政策,协调解决全县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检查各有关成员单位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协调落实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全面掌握全县电子商务领域发展情况,分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综合协调涉及电商服务和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战略和规划;统筹推进全县电商运营和现代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提升统计指标体系和人才培养等基础性工作;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有关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确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发展。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有关要求,统筹协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城推进工作,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点困难和问题。

县政府办主要职责:承担勐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规划和制定工作目标、措施和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督办督查领导小组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工作落实情况;牵头抓好电子商务招商工作。

县政府新闻办:指导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推进公共区域品牌创建的宣传工作,统筹安排电子商务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工作对外宣传,妥当处置推进工作中发生的公众與情。

县政府督查室:协助办公室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工作,督促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推进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落实好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支持好电子商务进农村重大项目建设。

县科学和工业信息化局:推进电子商务相关软件产业发展和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创新以及在农村电商领域的推广运用;推进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体系建设,负责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牵头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集聚发展区电子商务工作,加快农村电商企业信息化发展进程;引导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积极申报实施科技项目;推动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县教育体育局:加强电子商务与“三农”发展相结合方面的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督促职业高级中学开设电子商务课程和开展实习培训。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推进少数民族电商扶贫致富工作;审核民族用品定点生产;指导、组织好民族产品(商品)网络销售。

县公安局:负责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管和等级保护工作,依法打击电子商务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发送有关网络安全警示信息。统一对电子商务物流快递行业进行安全检查,完善电子商务物流快递行业的登记、贮存、流转等各流程的基础性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统筹项目资金,负责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

县金融办:协调完善电子商务发展金融政策;协调电子商务领域投融资体系建设,协助推进产权交易、金融服务等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电子商务发展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和交流;配合引进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和团队;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的电子商务应用;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纳入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做好从业人员培训,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等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研究落实电子商务产业规划管理的政策措施,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土地政策,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推进互联网众创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研究落实规划管理的政策措施,牵头推进房地产业的电子商务应用。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资源和电子商务的对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发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推广,培育扶持农特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和示范网商,做好农产品网货生产主体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农特产品线上销售。

县商务局:负责提出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负责帮助协调仓储中心、物流快递的建设,引导企业运用电子商务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负责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项目申报、综合协调和电子商务的推广培训等工作。

县文化和旅游局:以旅游业为先导,促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助推旅游公共服务与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有效整合餐饮住宿、旅游票务、金融支付、消费购物和文化娱乐等服务资源,建立便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加强旅游行业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紧密结合,组织旅游产品和非遗产品线上销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电子商务企业网店注册登记;保护电子商务有关知识产权;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网店诚信经营宣传教育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对接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产品生产等环节的质量监督,强化上下游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不断扩大追溯体系覆盖面,实现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可追溯。推广商品条码在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逐步纳入全州农村产品电子商务溯源体系,从源头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入交易环节;负责网销“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和认证工作,为电子商务企业或从业人员提供便利化的服务。

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电子商务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推进工作发展最新动态、典型案例、工作亮点和相关信息。

县统计局: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进行评估,核算纳入统计的电子商务企业增加值,指导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工作。

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推进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协同发展,推动电商扶贫示范企业商)和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培育工作。

县投资促进局:负责电子商务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推进的招商工作;做好招商引资政策、措施落实,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服务。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规范和推进相关重点品类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和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网络营销;推进农村基层供销网点电子商务服务和农村基层供销网点电子商务服务建设。

县总工会:负责引导各级工会和企业工会积极参与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共青团勐海县委员会:负责引导西双版纳州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参与电子商务,培育电子商务生力军。

县妇女联合会:积极引导、鼓励妇女踊跃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就业及创业工作。

县工商业联合会:负责引导工商联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引导和鼓励残疾人员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就业、创业工作。

县税务局:创造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环境,为电子商务企业或从业人员提供便利化的纳税服务;根据国家有关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办理税务登记等相关工作;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

中国人民银行勐海支行:推动商业银行与示范县(市)政府合作,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建设。

县邮政公司:负责配合政府建设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站、村级站点的培训工作以及物流仓储中心建设;发挥邮政企业“资金流、实物流、信息流”三流合一的优势;利用邮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无差异的“公共服务”。

中国电信勐海分公司、中国移动勐海分公司、中国联通勐海分公司:负责农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实施“全光网州”项目,实现光网覆盖全县城区及乡镇村寨,为用户提供100M以上带宽接入能力;为电商平台、电商园区、电商特色村寨及广大商户提供专属有线和无线互联网接入服务及故障抢修保障,确保电商随时在线随时交易。

各乡镇、农场:负责辖区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协调、服务和监管工作。

第四章 工作规则

第七条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由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提出会议内容及议程,确定参会成员单位。

第八条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部门(单位列席,也可根据电商产业发展需要适时增加成员单位,更好为电商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章 工作要求

第十条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第十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勐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勐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