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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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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05-18 03:25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8〕284号)文件要求,勐海县认真梳理我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那达勐水库近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那达勐水库位于勐海县境内的流沙河支流,南开河上游又支南溪河上,属澜沧江水系,坝址河床高程1484.8米,总库容5295.7万立方米。那达勐水库于2002年由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划定为勐海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供水1.5万立方/天,同时还兼备灌溉勐混、勐海、勐遮坝区内7.5万亩农田,在灌溉期间,利用水库隧洞出口和灌溉渠道之间的自然落差,新建了一座总装容量为12.6万千瓦的枯季调节电站。那达勐水库是一座集饮用、灌溉、防洪、发电、调枯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2007年进行了水源地保护区规划,2012年取得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西政【2012】80号)审批的水源地保护区规划批复。

二、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勐海县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环发〔2018〕12号)、《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西环发〔2018〕1号)精神,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那达勐水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排查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成立了勐海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并印发了《勐海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工作方案》(便签﹝2018﹞30号),明确了职责分工及协调机制,确保专项排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推进。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改。我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的相关标准,按照省、州环保部门要求,组织环境保护局、水务局等部门对我县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排查。排查发现勐海县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已获得州人民政府的批复同意,划定了保护区,设立了界标标志,制作了矢量边界。保护区内无排污口,无工业企业,无码头、无旅游餐饮、无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无网箱养殖、无农业种植、无生活面源污染等污染问题,现场检查时保护区内未发现有垂钓、游泳等问题,2017年以来按照要求对水质进行每季度一次的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时发现,我县2010年设立的部分保护区标志牌存在设置不明显,不规范问题,保护区内有从事钓鱼、野炊等人类活动的痕迹。针对发现的问题勐海县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组织相关部门立行立改,一是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重新制作、设置保护区标志牌,对人类活动穿越形成的便道进行拉网封堵,二是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发现库区钓鱼、野炊等行为立即劝离开,减少保护区人为活动。2018年5月16日检查发现上述2方面的问题已得到落实整改。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报送工作。根据我县饮用水源保护形式,全面分析我县饮用水源保护现状,组织县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农业和科技局、相关乡镇等部门在开展好现状排查的同时,主动进村,对村民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周边村民自觉保护饮用水源的环保意识。按照州级部门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排查工作的资料台账,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四)河长制开展情况。2017年自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落实了县级河长为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王首明,乡镇级河长为勐混镇镇长岩的,村级河长贺开村委会主任康忠文,村小组河长曼囡小组组长扎体;河流联系单位为县林业局。截至2018年5月初,县级组织对水库河长制开展情况督察3次。2018年1—3月通过“河长清河行动”,组织27人次对水库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垃圾1.1吨,制止钓鱼9起,宣传教育32人。

(五)加强水库安全管理。2017年12月县水务局组织人员开展那达勐水库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相关部门应对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各政府职能部门应对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防范意识,污染事件发生能迅速有序组织各相关单位,及时控制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库区周边村民水源保护意识不够强。受传统生活习惯的影响,水库附件的村民偶尔会到水库钓鱼、野炊等活动,因库区面积大,地形复杂难以做到及时发现并制止。

(二)环境执法力量薄弱,环境监察任务重工作头绪多,对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难以全时空监管,对人类活动可能影响饮用水源的情况难以及时发现和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加大水源保护宣教力度。宣传教育是保护水源最根本、最有效的方式,也是最具持久性的一项工作。开展水源保护工作宣传活动,提高广大村民的饮用水源保护和环保意识,宣传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群众的水源地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减少生产生活对水源地产生的影响。

(二)全面落实水源保护长效管护措施。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乡镇水源地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充分履行勐海县饮用水源保护区责任单位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的任务和目标要求,通过明确水源地保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理顺管理体制,推动水源保护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加强监管巡查。加强日常监管巡查,防止水源地周边出现新的污染点源,并及时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报相关部门。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