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6-02-27 11:30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同级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辖区内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
2.主管全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中央、省、州、县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对行使公权利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3.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行使公权利的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纪的行为,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政务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
5.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查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
6.监督检查全县机关效能建设计划、任务的落实情况。
7.负责对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表彰党风廉政建设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8.负责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管理;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和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受理涉及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对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做好纪检监察干部考察、提名、任免、交流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9.承担县反腐败协调小组日常办公,组织、协调、督促各执纪执法机关依法依规履行各自职责。
10.对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政策、办法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11.承办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信息技术保障室、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水务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派出勐海产业园区纪工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
所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1.勐海县纪委县监委走读式谈话点管理中心;2.中共勐海县委巡察办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加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力度,更加有力有效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勐海实践,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奋进“十五五”、开创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深化政治监督,在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上持续用力。聚焦“两个维护”,监督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动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第二,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在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上持续用力。持续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化整治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第三,强化标本兼治,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持续用力。保持高压震慑强化不敢腐。深化整治国企、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腐败,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规决策造成政策空转、资产流失、资源滥用和资金浪费等问题,着重查处“关键少数”和年轻干部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追缴和纠正力度。第四,强化执纪执法为民,在正风肃纪反腐与发展惠民互促共进上持续用力。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等全国性整治项目,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投标、国企非标融资等领域专项整治,巩固“校园餐”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等成果,围绕群众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和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深化治理,因地制宜抓好整治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深入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第五,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在提升巡察监督综合效能上持续用力。全面总结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经验成效,研究谋划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第六,加强自身建设,在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上持续用力。聚焦政治过硬,将政治能力提高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并融入实践实战,抓实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忠诚教育、使命教育。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1名,其中:行政编制 84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事业编制5名。在职实有8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6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0.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3.93万元,增长5.3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正常晋级晋档,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随之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60.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60.6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60.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53.93万元,增长5.3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正常晋级晋档,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随之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60.6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6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3.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19万元,增长8.6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正常晋级晋档,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随之增加;项目支出16.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26万元,下降76.0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无其他收入支出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347.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工资福利及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培训费、邮电费等保障运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54.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5.78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巡察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91万元,主要用于慰问退休人员等退休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3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96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3.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3.8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3.5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6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因公出国(境)0.0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2025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4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6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00万元,较2025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263.02万元,比上年增加114.76万元,增长77.40%,增加的原因是:按照人员经费及预计支出测算,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纪委县监委谈话工作点管理中心及中共勐海县委巡察办信息中心2026年日常公用经费9.27万元,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0.32%,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随之细微变动。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28.00万元,比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6.66%,减少的原因是立行节俭节约,本年委托业务费较上年略微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076.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33.25万元,固定资产229.03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7.41万元,其他资产6.4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8.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2026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3.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4.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