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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勐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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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9-10-28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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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同级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辖区内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

2、主管全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中、省、市、县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对行使公权利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3、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行使公权利的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纪的行为,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政务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

5、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查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

6、监督检查全县机关效能建设计划、任务的落实情况。

7、负责对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镇办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表彰党风廉政建设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8、负责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管理;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和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受理涉及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对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做好纪检监察干部考察、提名、任免、交流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9、承担县反腐败协调小组日常办公,组织、协调、督促各执纪执法机关依法依规履行各自职责。

10、对县政府各部门和镇办制定的政策、办法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11、承办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在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八届州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县委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重拳出击惩治腐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根据上述职能职责,勐海县纪委机关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二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三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四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五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六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县纪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组、县纪委驻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组、县纪委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县纪委驻县交通局派驻纪检组、县纪委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派驻纪检组、县纪委驻水务局纪检组、县委巡察办等21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7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6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13,555,343.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55,343.4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比上年的10,695,379.85元增长了26.76%,主要原因是工资水平逐年上升,人员调入、正常晋级晋档、调整工资标准、调整艰苦津贴标准以及项目资金调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13,683,408.51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6,568.51元,占总支出的88.99%;项目支出1,506,840.00元,占总支出的11.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的10,749,054.37元增长了26.76%,主要原因是工资水平逐年上升,人员调入、正常晋级晋档、调整工资标准、调整艰苦津贴标准以及项目资金调增。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76,568.51元。比上年的10,041,576.37元增长了21.73%,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水平逐年上升,人员调入、正常晋级晋档、调整工资标准、调整艰苦津贴标准以及项目资金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6,840.00元。比上年的707,478.00元增长了112.9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办公楼搬迁,办公场所改造建设375,200.00元;二是留置场所建设以及设备配置537,800.00元;三是留置7人次,产生相关留置费用700,000.00余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83,408.5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上年的10,749,054.37增长26.76%,主要原因是工资水平逐年上升,人员调入、晋级晋档、调整工资标准、调整艰苦津贴标准以及项、正常晋目资金调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73,422.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7%。主要用于人员调入、正常晋级晋档、调整工资标准、调整艰苦津贴标准;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9,400.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3%。主要用于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财政对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46,28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5.4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4,3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4,594.04元,完成预算的1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9,275.04元,完成预算的2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319.00元,完成预算的5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设监察委、巡察组机构,人员增加,工作业务范围扩大,加之本年扶贫攻坚工作任务重、车辆使用率大幅提升、车辆老化严重导致运行维护费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的183,817.34增加了90,776.70元,增长49.38%。其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的126,804.34增加112,470.70元,增长88.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的57,013.00减少21,694.00元,下降38.0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设监察委、巡察组机构,人员增加,工作业务范围扩大,加之本年扶贫攻坚工作任务重、车辆使用率大幅提升、车辆老化严重导致运行维护费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275.04元,占87.14%;公务接待费支出35,319.00元,占12.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275.0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9,275.0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31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3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指导工作及乡镇、扶贫挂钩点开展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8,243.37元,比上年的1,285,828.39增加了642414.98,增长了49.94%,主要原因是新设监察委、巡察组机构,人员增加,工作业务范围扩大,加之本年扶贫攻坚工作任务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机构运转的办公、水电、差旅等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4,828,649.45元,其中,流动资产1,198,652.45元,固定资产3,626,91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82.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年资产总额比上年的3,899,025.22增加了929,824.23元,增长了23%。其中:流动资产比上年的175,306.22 元,增加了1,023,546.23元,增长了583%;固定资产比上年的3,723,719.00元,减少96,804.00,下降了2%;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变化,在建工程无变化,无形资产增加3,082.00元,上年未反应无形资产情况;其他资产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两辆,账面原值543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15951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476547.45

1198652.45

 

 

881558

 

2391857

 

 

448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477.5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477.5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1、巡察工作经费250000.00元;

2、留置场所建设387760.00元;

3、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100000.00元;

4、基层监察体制改革提升和改造留置场所专项资金150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建立巡察机构机制情况

勐海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从严从实履行好党委巡察主体责任,把巡察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好。

1)县委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按照省、州委关于推进巡察工作的要求,迅速行动,先后召开了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和听取巡察工作,县委按照“巡察机构常设化、巡察工作常态化”的基本要求,高标准组建巡察机构、全方位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组织机构。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县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纪委分管巡察工作副书记、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监督副部长和县委巡察办主任组成,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巡察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二是设置工作机构。经报请县编委会同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县委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设在县纪委,核定行政编制3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目前,已配巡察办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三是组建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巡察干部队伍专职化。县委常委会议和县编委会审议通过并设立了县委3个巡察组,每组3人,组长为正科级领导职数、副组长为副科级领导职数,目前3个巡察组的组长和副组长均已到位,并认真履职。每轮巡察前,县委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人员充实巡察组,承担巡察工作任务,巡察组成员实行一轮一抽一授权。

2)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制定巡察办法。制定了《中共勐海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海发〔201711号),从组织领导、巡察对象和内容、巡察方式、巡察工作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明确了巡察的目标任务。二是制定巡察规划方案。制定了《中共勐海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6-2020年)》(海发〔201711号),明确了在本届党委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每年根据巡察对象和巡察范围的不同,研究制定年度《巡察工作要点》和每一轮《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巡察重点。三是完善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巡视、巡察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勐海县委巡察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巡察工作流程。制定勐海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3)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完善人才库。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及全县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中筛选思想觉悟高、原则性强、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自身要求严的干部补充到巡察人才库,现有45人,为开展好巡察工作奠定扎实的人才基础。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每轮巡察前,县委巡察办都对巡察组进行业务培训,邀请有巡察经验的“老巡察员”进行专题授课,对巡察工作流程、巡察方式方法、巡察报告撰写等问题进行详细讲解,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掌握巡察工作政策、方法、程序,为接下来开展巡察工作磨利了“砍柴刀”,共计82人次参加培训学习。三是积极指导各派出巡察组认真开展工作。为巡察组提供动员会讲话、巡察公告、问卷调查表、巡察报告、反馈意见等文字材料模板,统一标准,方便操作,增强指导性。    

2、开展巡察工作情况

勐海县委紧紧围绕政治巡察这一中心任务,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巡察程序,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紧抓“三个重点”,深化“四个着力”,不断拓宽巡察内容,充分发挥巡察“探头”和“利剑”作用,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高质量开展好巡察工作。

1)谋划超前、准备充分。一是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每轮巡察前,县委巡察办根据中央和省州县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对巡察时间、内容、对象、方法步骤、巡察组人员组成和后勤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并报经县委常委会同意后实施。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开展巡察工作前,县委巡察办组织召开被巡察单位情况通报会,各巡察组分别听取纪检、组织、法检、信访、公安、审计等部门对被巡察单位问题情况通报,形成部门协同、资源共享的合力,提前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巡察。三是召开动员会议。每轮巡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都要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县委组织部对巡察组进行授权并安排工作任务,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组长、县纪委书记作讲话,巡察办对相关巡察业务进行培训。

2)有的放矢、突出重点。一是坚持政治站位,抓精准。准确把握巡察工作政治内涵,紧紧盯住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问题,围绕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开展个别谈话和线索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切实提高巡察工作的精准度。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突破。紧密联系被巡察单位工作实际,从发现找准问题入手,重点抓住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违反财经纪律和四风等问题进行检查,对于苗头性问题早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对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边查边改、即知即改。三是坚守价值取向,抓严纪。要求各巡察组坚守正确的价值取向,提高参与巡察工作的荣誉感,把巡察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巡察,严格实行组员分工负责制、组务会议制和重点情况报告制度,保证巡察工作依纪依规、有序进行。

3)严格管理、公开透明。一是严格管理。各巡察组巡察期间实行集中管理、集体活动,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集中精力开展巡察,保守巡察工作秘密,树立巡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二是营造氛围。在进驻前,制定《巡察公告》,在西双版纳报、县纪委网站、县电视台、勐海发布微信公众号和泼水广场LED大屏等平台进行发布,并在各巡察组办公驻地和被巡察单位醒目位置粘贴《巡察公告》和放置意见箱,巡察乡镇的粘贴到行政村一级,让更多的干部群众知晓巡察工作和被巡察对象,形成网上有言、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的强大宣传态势,努力做到巡察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群众监督、公开透明的巡察工作氛围。通过各类平台和渠道共发布巡察公告240余次。

4)稳步推进,成效初显。201611月截至20181213日,勐海县委共开展7轮常规政治巡察和1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先后派出29个巡察组(每个巡察组设4人,组长1人、副组长1人、联络员1人和巡察员1人)对10个乡镇和21个县属机关、部门开展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38条涉及58人,成案3件,处理3人。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听取、研究巡察工作14次,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8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研究巡察工作16次。

通过基层监察体制改革提升和改造留置场所改造建设,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挽回了691030.00元的经济损失,对违纪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3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数4个,金额887760.00元。

  部门绩效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按照《勐海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海财绩字〔20192号)文件精神,为完善绩效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了绩效管理评审人员,成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部门绩效管理推进情况及措施:按照《勐海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海财绩字〔20192号)文件精神,认真有序推进部门绩效管理,强化责任主体职责、突出权责一致,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事前把关,强化绩效跟踪管理,突出事中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管理、突出事后问效,强化评价结果反馈、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强化绩效信息公开。

 4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勐海县纪委监委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根据勐海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勐海县纪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海编委[2009]10号),以及几经改革,勐海县纪委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2.部门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职责,勐海县纪委机关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二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三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四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五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六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县纪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组、县纪委驻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组、县纪委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县纪委驻县交通局派驻纪检组、县纪委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派驻纪检组、县纪委驻水务局纪检组、县委巡察办等21个内设机构。

年末核定人员编制数78人,其中:行政编75人,行政工勤编2人),年末实有人数51人,其中:在职51人(其中:行政编49人,行政工勤编2人),退休12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我委组织了各部门对各项绩效目标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审核。确保申报的绩效目标符合项目实际,并全面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相应设置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和项目绩效指标,所有指标均通过了评审,符合规定的格式,内容完整,指向明确、量化可行。

1、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3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97件,初核82件,立案52件,结案50件,处分47人;其中科级干部11人。按照上级指定管辖,对8人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已依法移送审查起诉6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129.1万元,责令退赔违纪违法资金30.37万元。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30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87.91%8.36%2.33%1.4%,前两种形态占比96.27%,“倒金字塔”分布结构愈发明显,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逐步拓展。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9人,党纪处分7人,政务处分2人。县委共开展3轮常规巡察,派出12个巡察组,巡察12个党组织,发现问题181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98人,立案审查2件,党纪处分2人。全年排查扶贫领域问题134个,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4人,党纪处分2人,政务处分2人,对4人和1个单位进行问责。共受理涉黑涉恶、边境地区走私腐败“保护伞”问题线索2件,办结2件。县纪委机关党支部通过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县纪委监委获得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1人获得“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1人获得“全省审查调查工作先进个人”荣誉。

2、巡察工作。开展了四轮巡察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社会氛围。

3、办案场所建设。建成办案场所一个,为后期的办案工作提供了良好环境。

近年来,结合项目安排情况,我局先后制定印发了《巡察工作经费项目管理办法》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相关项目支出有法可依,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确保局机关经费合规合理使用。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收支情况:根据《勐海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海财预字[2018]21号),2018年我委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05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44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我委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05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44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部门预算批复及年中调整追加的项目全部执行完成,支出执行率达到100%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为不断加强纪检项目资金申报安排的管理,切实做到项目申报规范,申报程序公开、透明,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决策科学、民主。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专项资金配置效率。围绕“建机制、抓关键、强监管”,不断加强层级管理,完善责任到人的制度建设;围绕抓关键,严把资金进出口制度建设;围绕强监管,建立事前调研、事后监督的制度建设。

2、近年来,我委先后制定印发了《车辆管理使用制度》、《档案管理规定》、《保密工作制度》、《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固定资产使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方面,实施科学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建立健全财政支出评价标准、运作程序和评价体系,是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的有效方式。 

  1.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可以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科学反映项目产出水平。

(二)自评指标体系

   见评分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一是接到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海财绩字[2019]3号)后,组织纪委相关科室召开了绩效自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有关事宜;二是收集各科室填报绩效自评报告及有关材料。

2.组织实施

一是成立绩效自评小组;二是制定自评实施方案,下发自评通知;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六是上报自评报告并建立相关档案。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

1.目标设定

部门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以及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目标合理、明确。

2.预算配置

单位2018年度在职人员控制率65%。单位“三公”经费27.46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9.38%,增加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

1.预算管理情况。

预算管理情况较好。单位执行国家《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规规定,并结合单位情况制定了《勐海县纪委单位内控制度》单位内控制度完整包含了预算资金管理、内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经过抽查,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各项支出和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过程中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单位已按照规定时限和内容公开2018年度预、决算信息;单位财务核算信息及预、决算编制所依据的会计基础信息准确、完善。

2.资产管理情况。

贯彻执行《云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定中的资产管理制度,并结合单位情况制定了《勐海县纪委资产管理》等实施细则,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产日常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年度内资产购置业务的采购审批手续完整;当年按固定资产采购程序采购固定资产617884.00;资产取得、处置收入等账务处理合规;通过检查年末资产清查和固定资产盘点资料,单位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单位2017年末固定资产总额3723700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95%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部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管理不够精细。在预算管理过程中全局内设机构的协调联动较少,预算编制不合理,导致预算调整多。

2)新时代纪检监察建设尚在摸索阶段,各种改革频繁,不可预见性增强,为工作带来严峻考验。

3)队伍现状与工作任务不相符。一方面纪委的体制机制、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虽然得到相对改善,但还是未能有效解决,严重影响职能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虽然通过正规化建设队伍素质得到一定转变,但队伍离真正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还有较大差距,少数同志执行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不够,影响了整体工作推进。

2、改进措施

1)细化整体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全局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在预算管理过程中,需加强全局内设机构的协调联动,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与精细,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2)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减少不必要的支出项目。

3)狠抓内部建设,提升软实力。一是从严治党,强化队伍管理,全面提升队伍实力,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二是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能力素质。

总之只有坚定信念,把握时代方向,改进纪检工作作风,树立纪检监督良好形象,不断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提高本领,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才能真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在绩效自评工作过程中,所有部门人员均全程参与,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认真对照绩效目标,依据实际开展情况,查缺补漏,完善措施,保证在今后的绩效管理中有所改进。

(二)建立绩效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将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项目资金安排相结合,并作为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绩效管理问责制度: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加强项目绩效的监督检查,对出现违规违纪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将绩效评分结果作为编制部门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对评审得分较低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同时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公告,作为下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继续完善项目的依据,确保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绩效管理需科学规范,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和评价,事后结果运用和绩效考核。

2.绩效管理需要部门全员参与,制定项目计划要把项目经费细化和分解,执行过程中,严格按预算进度和项目支出标准执行。    

3.要加强项目资金的跟踪管理,财务部门和监督部门要积极参与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加强资金绩效管理。   

4.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经费支出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和结算管理办法。    

5.坚持标准,区分责任,提升项目质量管理水平。    

5.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财经政策水平。

6.绩效管理需公开透明:真实、客观、公正、公平的反映项目绩效,相关信息要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对部门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一是办公楼搬迁,办公场所改造建设375,200.00元;二是留置场所建设以及设备配置537,800.00元;三是留置7人次,产生相关留置费用700,000.00余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2218022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1025091403068.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