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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西双版纳州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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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12-05 02:40

日前,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印发了《西双版纳州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7〕93号),为了便于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等有关单位更好的理解该实施方案涉及到交通部门的内容,切实做好工作落实,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迅速增长的驾驶培训和考试需求,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促进驾驶培训市场开放竞争,服务管理便捷高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驾驶培训需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法〔2015〕8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法〔2016〕77号)为指导,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在此背景下出台了西双版纳州《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的出台将对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作用有五个方面:一是创新培训方式,建立竞争有序培训新格局;二是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三是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四是强化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主体责任;五是提升驾驶培训专业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安全至上、便民利民、开放竞争、公正廉洁的原则。

(二)总体目标。通过2—3年的努力,全州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基本解决培训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

(一)组织领导。由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分别成立西双版纳州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实施步骤

一是安排部署。做好前期工作,全面部署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计划,全面实施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自主预约。

二是启动实施阶段。2017年8月份前,制定和发布西双版纳州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以下称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以下称科目三)考场规划布局并向社会公告发布,深入推进并总结大理州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试点工作,强力推进社会化考场建设,充实专、兼职考试员队伍,推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开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中的辅助性和技术性工作需求,推动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业务下放,启动小型汽车驾驶人分科目、跨培训机构模式试点、制定教练员职业教育试点方案,逐步实施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搭建互联网驾驶培训公众服务平台,构建相互融合驾驶人培训考试信息平台和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供“互联网+”和“一站式”驾驶人培训考试服务。

三是推进完善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12月,通过运行、反馈、评估、修正、完善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制度规范,形成服务便捷、运行规范、程序透明、监管严密、群众满意的驾驶人培训管理体系和考试管理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有六大项,即: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培训管理,促进驾培行业健康发展;利用社会资源,提高考试供给能力;改进考试组织,保障考试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监督问责,保证培训考试规范廉洁;提升服务水平,便利群众学驾驶证。具体分24小项任务分解,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