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勐海县违法用地有奖举报办法》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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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6-11 16:12
- | 政策文件
近日,县人民政府印发《勐海县违法用地有奖举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各级各部门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执行《办法》,推动《办法》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编制背景及依据
(一)背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严格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耕地保护“严起来”的要求,加大日常土地执法巡查力度,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保护耕地。根据县政府的要求及征求了法务和相关的行业部门,特制定本办法。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二、《办法》编制过程
为确保顺利编制出高质量的违法用地有奖举报办法,鼓励全社会参与违法用地问题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土地违法行为,结合我县实际,有序推进《办法》编制各项工作。2023年10月24日,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公文系统向各行业部门、乡镇征求意见;11月16日至11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并按照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23年12月21日,邀请勐海县各行业单位专家在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专家论证会讨论研究,对《办法》内容进行反复论证和完善,进一步梳理反馈意见,形成《办法》修订稿。2024年1月16日通过县自然资源局内部合法性审查。2024年4月8日通过县司法局对该办法的主体、内容、程序等合法性审查。随后送县人民政府审议印发。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一条。
第一条为前言,主要阐述《办法》的由来、制定依据。
第二条规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与举报方式。明确举报单位、举报人条件,举报奖励对象为首个举报人,举报方式包括一是通过来访或信函进行举报,二是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乡镇公布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第三条为举报要求,举报需提供的证据材料。
第四条规定了举报奖励的范围,列举各类违法用地行为。
第五条明确不属于本办法举报奖励范围。
第六条对奖励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举报单位受理时限及举报人领奖时限均为30个工作日;二是明确了领奖方式;三是奖金额度根据每起举报涉及违法行为的面积大小,且只进行一次奖励。
第七条规定了举报事项要求。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规定参与举报处理工作的工作要求。
第九条为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举报的奖励范围。
第十条为各单位监督举报方式,详细地址、邮箱、举报电话。
第十一条明确本办法有效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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