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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西双版纳州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 来源 :转载 西双版纳州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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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06-19 11:11

一、背景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摆上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明确指出“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突显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同时,国务院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制定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27号)以及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制定下发了《云南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云南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云林防指〔2017〕1号);当前,正值我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州的关键时期,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蔓延势必危及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因此,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保护和巩固生态示范州创建成果、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经济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全州国土安全的重要保障。

二、任务目标

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体系,健全快速应急处置反应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部门间联防联治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对能力,确保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能逐级快速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投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严防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造成灾害,全面维护全州国土生态安全,全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三、主要内容

西双版纳州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包含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运行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措施、附则、名词术语七大部分的内容。方案从编制目的、使用范围、灾害分级及标准、组织机构及相关部门职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启动、处置都进行了详细阐述,内容全面,对我州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有较强指导意义。

四、涉及范围

西双版纳州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适用于西双版纳州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执行标准

该方案作为重要政策文件是全州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的重要理论依据。方案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对相关部门参与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县市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好预案,结合部门职责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关键词诠释

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指在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产品传播,经国家林业局或省级林业部门发布禁止传播的林业有害生物。

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有14种:松材线虫、美国白蛾、苹果蠹蛾、红脂大小蠹、双钩异翅长蠹、杨干象、锈色棕榈象、青杨脊虎天牛、扶桑绵粉蚧、红火蚁、枣实蝇、落叶松枯梢病菌、松疱锈病菌、薇甘菊。

云南省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有4种:萧氏松茎象、桉树枝瘿姬小蜂、椰心叶甲、板栗疫病菌。


西双版纳州林业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