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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通知1

  • 来源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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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2-01-20 05:57

建设行政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

海建通字〔2021〕第001

 

勐海项清加油站有限公司

你单位新建的 勐海项清加油站 建设项目在未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情况下,擅自组织开工建设,已违反基本建设程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停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建设相关手续。待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由你单位向我局提出书面复工申请,我局审核通过后下达《建设行政复工通知书》方可恢复施工。在此期间你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本通知一式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县建筑市场监管股、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县城建监察大队各持一份。

特此通知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