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2022年11月份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公示
- 作者 :社会事务股
- 来源 :勐海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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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1-24 09:00
依据《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提高 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西民政发〔2022〕17 号)文件要求,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为1290元/人·月。勐海县2022年11月在册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7名,11月共计发放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54156元,勐海县民政局于2022年11月8日完成发放,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 冯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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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费发放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