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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 :勐海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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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12-18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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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政发〔2023100

 


 

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勐海县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勐海县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积极应对重大传染病可能对勐海县造成的公共卫生威胁,指导和规范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勐海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大传染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着力完善重大传染病防控机制和流程,提高应对水平和能力。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西双版纳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依法科学、高效处置,分级分区、精准施策,社会参与、群防群控。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勐海县范围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或县外、境外发生的重大传染病有可能波及勐海县的情形。本方案重大传染病指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国内外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

五、组织体系

按照《西双版纳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勐海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常态化下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各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在重大传染病疫情达到一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及以上的应急状态下县人民政府组建重大传染病防控指挥部,并根据疫情情况下设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组织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相关工作。各乡镇参照组建本级组织指挥体系。

六、防控措施

(一)监测预警

1. 强化监测预警体系

强化流感等重点传染病哨点监测,扩大重点传染病监测网点,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打通行业壁垒,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系统,完善人畜共患疾病防控信息通报机制。建立多点触发监测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口岸、学校、工厂企业等重点场所传染病监测;在连锁药店开展退烧、止咳等药品销售情况监测;加强农贸(集贸、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相关从业人员健康监测;鼓励公众通过政府公开电话、信箱等途径反映疫情线索。推广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经验,强化医防协同,实现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信息互联互通。

2. 风险沟通

建立重点传染病预警信息发布和共享机制,卫、教、农业、企业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共享疫情信息;定期向社会公众开展重大传染病风险沟通,科学发布疫情信息和预警信息。

3. 风险研判

完善监测预警科学决策工作机制,综合卫健、农业、教、气象、环境等监测数据,对我县常见传染病、国内外新发传染病可能对我县造成的公共卫生风险,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发现防控薄弱环节,提出并落实风险应对措施。

4. 信息报告

确认发生或预判发生特别重大传染病,或事态严重暂时无法判定传染病类型时,县卫生健康局30分钟内先行电话报告县人民政府;1小时内报送书面信息,随后每隔12小时至少报送1次书面信息,县卫生健康局应同时向州卫生健康委报告。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传染病事件,可越级上报,但应同时抄报被越过的主管部门。

(二)疫情处置

1. 流行病学调查

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后,卫健、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合作,综合运用公共卫生、大数据和智能化手段,组织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密切接触者,对感染来源进行溯源调查。重大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应在24小时内完成。

2. 防控区域划定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应依法确定疫点、疫区,呼吸道传染病原则上以楼栋、病区、居民小区、村组为单位,精准划定疫点或疫区;肠道传染病以患者居留过的场所为单位划定疫点;媒介生物传染病以媒介生物监测为依据,划定疫点或疫区。如疫情扩大,或根据传染病特点,在综合评估后,可以县为单位划定疫区,并确定风险等级。疫点、疫区,以及风险等级,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3. 实验室检测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开展重大传染病病原学检测和(或)核酸检测。国内外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病,全首发病例的病原学检测,由疾病预防控制心采样检测,阳性标本(菌株)送疾控中心复核。

4. 病例筛查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县级医疗机构启动发热门诊或肠道门诊,及时开展病例筛查。疫情期间,结合联防联控机制,在市场、企业、学校、社区等重点场所开展病例主动搜索。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交换,开展重点地区人员和入境人员排查。

5. 隔离医学观察

对密切接触者、高风险人群开展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暴露于高风险环境的高危人群,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乙类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根据其传播特点,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所有集中隔离观察对象应严格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不适合集中隔离的人员,应加强社区管理,确保隔离措施落实到位。强化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妥善处置集中隔离点医疗废物。

6. 患者救治

统筹全县医疗资源开展患者救治。指定重大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按照四集中原则,及时收治患者,防止轻症转化为重症;对重症患者坚持一人一策,实施多学科联合救治;推动中医药深度早期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切实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死率。

7. 院感控制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专人专岗负责医疗机构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落实医务人员和非医务人员的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加强住院病区的防范管理,做好医疗废弃物分类规范处置。加强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管理,落实预检分诊、陪护、探视管理制度。

8. 应急监测

根据疾病传播途径,在农贸市场、医疗机构、学校、餐饮服务、动物养殖等重点场所开展环境监测。针对人畜共患疾病,开展动物间疫情监测及动物养殖、销售、运输、屠宰环节监测。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病原学、抗体监测。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开展媒介生物应急监测。

9. 爱国卫生运动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环境整治、灭蚊灭鼠、垃圾清理等,消灭病原微生物或媒介生物孳生地,切断传播途径。强化广大群众个人防护意识和能力,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清洁通风和保持合理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要求,保持一米线、勤洗手、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10. 环境消毒和媒介生物控制

组织社区、基层组织、第三方机构,在卫健专业指导下,对疫点、疫区、可疑暴露场所开展环境预防性消毒和终末消毒。对蚊、蝇、蜱、蚤、鼠等媒介生物开展杀灭工作。

11. 应急接种或预防性服药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结合疫情形势和疫苗供应,组织开展重点人群应急接种、预防服药。

12. 口岸管理

加强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检疫查验和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开展出入境人员健康筛查和健康告知,防止疫情输入输出。

13. 重点场所管理

强化农贸(集贸、冰鲜)市场、学校、民政服务机构、监管场所、人群聚集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防控措施的落实。

14. 信息报告与发布

启动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强化各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管理,规范疫情信息报告,统一时间、统一口径、统一流程、统一格式。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解读,落实疫情报告、信息发布和舆情管控等相关制度和要求,统一公开发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及时客观回应群众关切。

(三)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

各乡镇、各部门参照县级防控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本行业部门重大传染病防控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

2. 技术保障

定期评估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和专业防控救治能力,组织制定分层分级分类应急救治方案、实验室检测能力动员方案、高危和脆弱群体风险监控方案、应急培训计划等应急技术方案。针对国内外突发的新发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及时收集防控救治技术资料,做好技术准备。

3. 人员保障

建立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建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消杀、临床诊断与治疗、院感控制、风险研判等应急技术人员库和专家库,建立大批量流行病学调查、紧急医疗救治等人员调集调配方案,定期对各类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消毒与媒介生物控制、个人防护、临床诊断与治疗等应急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专业人员技术能力。组织志愿者、临时征召人员、基层组织人员、第三方机构开展应急培训,参与流行病学调查、消毒与媒介生物控制、个人防护、实验室检测等疫情处置工作。

4. 物资保障

各级应急物资库房、各有关单位做好疫情处置所需医疗药械、个人防护用品、消杀药械、试剂耗材、检测设备仪器设备等的储备。建立疫情处置物资目录,统筹调配全县疫情防控物资和临床救治物资。

5. 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保障。落实一线防控人员生活待遇相关政策,确保应急补助经费落实。为现场处置人员、援外、跨省州援助人员提供健康保障经费

(四)总结评估

疫情处置结束后,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疫情处置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主要包括:疫情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