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勐海县实施基本养老保险 扩面增效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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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8-16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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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政办发〔2022〕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38号)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2〕43号)精神,确保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勐海县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的重要意义
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作用。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是实现共同富裕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重要指标。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决策部署,推动我县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要求。
二、精准把握政策,持续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对标《勐海县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准确把握工作任务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积极参与扩面增效工作,稳妥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人数全面提升。
三、强化组织领导,协同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
构建“政府领导、人社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的合力。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联系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各职能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各成员单位按照《勐海县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有关要求,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牵头部门完善相关措施,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全县扩面增效工作。请各乡镇农场、有关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完成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电话:批二,5122162,邮箱:mhxsbj@163.com。
四、加大督查落实,强力推动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履行推动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主体责任,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督查检查、定期通报。对落实不力、完成效果不好的乡镇和部门,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
附件:勐海县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勐海县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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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预期目标 |
1. 全县较2021年企业职工参保人数净增0.12万人。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年11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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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20.57万人。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年11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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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
(一)精准识别扩面对象,并动员参保 |
3.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及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外卖骑手基本信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筛选出未参保对象,并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宣传材料交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推送养老保险政策信息,组织养老保险政策的宣讲,积极引导未参保对象参保。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年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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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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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
(一)精准识别扩面对象,并动员参保 |
4. 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等符合享受政府参保缴费补贴政策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宣讲。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 |
2022年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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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组织开展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中市场化就业并实现长期稳定就业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宣讲。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 |
2022年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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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县交通运输局提供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网约车司机、同城货运司机基本信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筛选出未参保对象,并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宣传材料交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推送养老保险政策信息,组织养老保险政策的宣讲,积极引导未参保对象参保。 |
县交通运输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年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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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县交通运输局提供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快递小哥基本信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筛选出未参保对象,并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宣传材料交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推送养老保险政策信息,组织养老保险政策的宣讲,积极引导未参保对象参保。 |
县交通运输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年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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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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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
(一)精准识别扩面对象,并动员参保 |
8. 县文化和旅游局提供导游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基本信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筛选出未参保对象,并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宣传材料交由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推送养老保险政策信息,组织养老保险政策的宣讲,积极引导未参保对象参保。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年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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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县司法局提供律师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基本信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筛选出未参保对象,并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宣传材料交由县司法局负责推送养老保险政策信息,组织养老保险政策的宣讲,积极引导未参保对象参保。 |
县司法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年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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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组织具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能力的城乡富裕居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宣讲。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 |
2022年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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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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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
(一)精准识别扩面对象,并动员参保 |
11. 由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负责提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致贫返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信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符合参保人员、领取待遇人员纳入参保。并向有关部门申请代缴资金。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县财政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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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六个一批”专项行动 |
12. 强化执法扩面一批。加大对各类用人单位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尤其是具备参保缴费能力的企业依法参保。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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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完善政策吸纳一批。根据省、州出台完善的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政策依据,县级相应出台完善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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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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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
(二)开展“六个一批”专项行动 |
14. 依法维权纳入一批。畅通劳动者参保维权渠道,为职工在入职、离职时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参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提供便利条件。加强权益保障宣传,鼓励维权补缴人员积极参保、持续缴费。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税务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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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典型引路带动一批。以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为契机,引导村干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带动有缴费能力的城乡居民尤其是富裕农村居民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通过典型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扩大参保面,动态实现城乡居民群体应保尽保。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财政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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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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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
(二)开展“六个一批”专项行动 |
16. 精准宣传动员一批。依托社保服务先锋队和各级、各类志愿者队伍和基层服务组织。针对目标群体组织入户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参保动员。主动与平台企业和用工单位合作。利用其管理渠道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动员引导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长期稳定市场化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等企业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融媒体中心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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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政府帮扶兜底一批。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作用,切实减轻企业缴费负担,鼓励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持续为职工参保缴费。落实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引导持续参保缴费。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将60周岁以上超龄未参保的老年居民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方式纳入域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享受待遇,实现老年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金。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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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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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保障 |
(三)建立多方联动“四个机制” |
18. 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各部门单位围绕扩面增效目标,根据职能职责,积极参与扩面增效工作,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参与扩面增效工作情况。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成员单位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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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机制。在各级各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人社局牵头,各部门认真开展线上线下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成员单位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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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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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保障 |
(三)建立多方联动“四个机制” |
20. 建立入户调查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结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网格化管理推进,建立全民参保入户调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年至少组织社保服务先锋队员、基层社保协办员、志愿者等集中开展1次入户调查,精准掌握调查对象基本情况,依据缴费能力、年龄、缴费意愿等因素确定养老保险扩面对象。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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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立挂钩“包保”机制。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主建立“包保”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人。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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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强社保服务“四个能力” |
22. 强化“智慧社保”支撑能力。全面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政策培训和系统操作能力培训,提升经办能力,将“智慧社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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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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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保障 |
(四)增强社保服务“四个能力” |
23.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落实省、州关于提升社会保险服务能力的各项政策措施,打造更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体系。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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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提高主动服务群众能力。认真开展“康乃馨”社保服务行动,开展社保“三出三进三深入”常态化服务,为重点人群及企业主动提供上门服务、贴心服务、暖心服务、高效服务。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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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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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增强宣传引导能力。常态化开展社保政策“五进”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合力。 |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教育体育局、县融媒体中心 |
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