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周海明等十二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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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6-01-04 10:40
海政发〔2025〕28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
关于周海明等十二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关于周海明等十二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海委〔2025〕212号)文件精神,经2025年12月31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周海明 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岩罕叫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匡世萍 任县司法局格朗和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 涛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启发 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胡兆晶 免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康 三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白照裕 免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 悦 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谭 勇 免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 宇 免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符娅玲 免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此件公开发布)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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