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王金春等五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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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7-28 09:57
海政发〔2025〕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关于王金春等五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海委〔2025〕104号)文件精神,经2025年7月24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金春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敏 任县商务局局长;
高 粉 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玉南腊 任县民政局局长,免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宿俊海 免去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此件公开发布)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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