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自俞戎同志免职的通知
海政发〔2024〕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关于自俞戎同志免职的通知》(海委〔2024〕26号)文件精神,经2024年2月2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自俞戎 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二年)职务。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