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井茜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海政发〔2024〕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关于井茜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决定》(海委〔2024〕115号)文件精神,经2024年8月26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井 茜 任县司法局勐往司法所所长。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