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勐海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8-19 03:55
  • | 部门解读 


 

 

 

海政202323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县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州属驻县有关单位:

规范乡镇各项行政职权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西双版纳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西职转办发〔20235号)要求,实行“一乡镇一清单”,结合勐海县实际,编制《勐海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11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具体如下:勐海镇163项,勐遮镇169项,勐混镇163项,打洛镇170项,勐阿镇167项,勐满镇187项,勐宋乡174项,勐往乡178项,西定乡188项,格朗和乡173项,布朗山乡170项。勐海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202387日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及时公布清单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布本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严格界定职权

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有关事项赋予乡镇职权后,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实施。各乡镇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和依法承接赋权事项的要求,按照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擅自变更行政职权,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及上级未赋权的行政职权。县级相关部门要及时厘清权责边界,按照权责边界划分所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三、积极落实责任

《勐海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事项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要尽快熟悉清单事项内容,合理设置岗位,承担工作职责。权责清单管理部门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清单事项的业务培训,以及事项转交、移交手续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事项清单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

四、强化动态调整

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应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经过一段时间运行,仍然接不住、管不好的事项,要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本清单公布后,《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海政办发〔202177号)中的11个乡镇及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即行废止。

 附件:

1.勐海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023年版)(163项).xlsx

2.勐遮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169项).xlsx

3.勐混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023年版)(163项).xlsx

4.打洛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170项).xlsx

5.勐阿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023年版)(167项).xlsx

6.勐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187项).xlsx

7.勐宋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174项).xlsx

8.勐往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023年版)(178项).xlsx

9.西定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023年版)(188项).xlsx

10.格朗和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023年版)(173项).xlsx

11.布朗山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170项).xlsx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238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