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超等五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海政发〔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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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3-24 04:38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关于陈超等五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海委 〔2022 〕37号)文件精神,经2022年3月21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陈 超 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研究室
副主任职务;
玉帕罕 任县司法局勐海司法所所长 (试用期一年);
三 爬 任县司法局西定司法所所长 (试用期一年);
唐丽萍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局长 (试用期一年);
高 宇 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茶叶局局长职务。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 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