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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海县2009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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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09-10-20 03:4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事业单位:
   《勐海县2009年交通安全宣传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勐海县2009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按照《全省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长效机制的建设,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省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精神,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保民生、保安全、促和谐的高度,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不断创新宣传办法,提高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水平,使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努力做到,学教活动生动活泼、创建活动求新求实、宣传教育有声有色、典型宣传亮点不断、舆论宣传内聚外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使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勐海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认真组织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抓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实施,使勐海县的交通安全宣传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宣传格局。五月份,要分别以“拒绝超员超速”、“遵守交通信号”、“安全乘坐车辆”、“拒绝酒后驾驶”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共同参与”为主题,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
  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5月为全省的“交通安全宣传月”,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五月份期间,各乡(镇)要结合辖区的实际,组织不少于二次的集中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三)组织开展新中国成立60周年交通安全宣传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超前策划,精心组织迎国庆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一是要广泛开展客运企业和农村交通安全集中宣传。组织专职宣传队、小分队深入客运企业、农村地区,进行一次拉网式集中宣传行动,结合近期我县连续发生的拖拉机死亡事故的典型事故案例,重点宣传客运车超速、超员,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危害后果。二是开展重点县乡道路和高等级公路的集中宣传。今年上半年,我县的部分县乡道路硬化工程及佛打公路油化一期即将结束,结合勐海县道路的情况,为有效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群众文明安全参与交通的意识,各乡(镇)、公安、交通、安监、农业、教育等部门要在车流量较大的高等级公路和乡(镇)道路沿线村寨、学校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三是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集中宣传。要深入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企业,对危险化学品车辆驾驶人及管理人员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四是国庆期间,各乡(镇)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倡议和“五进”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强化安全意识,规范交通行为,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庆典活动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四)深入开展“五进”宣传工作
  宣传、教育和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五进”工作的部署和组织,制定出切合本地的实施方案,本着“先普及、后规范、再提高”的原则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对“五进”工作实行分类量化管理,从社区、村寨及企业、家庭、中小学生“五进”示范工作入手,把营运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驾驶人、中小学生、国省道公路沿线村民和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的驾驶人作为“五进”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不懈地抓好交通安全宣传。要抓好外地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工作。外地驾驶人由于不熟悉本辖区路段的道路交通状况易发生交通事故,针对这一情况,要编写和制作辖区路段的交通安全提示卡、宣传单,在县(市)交界处的服务执勤点等向外地车辆驾驶人发放,提醒驾驶人注意安全行车。要加强春夏秋冬安全行车、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行路等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将各类交通违法典型事故安全拍摄制作成警示教育专题片、挂图展板、交通安全提示卡、宣传折页、宣传单等在公共场所、公路沿线、中小学校、客货运企业等发放。同时,要充分发挥当地民间社团文艺组织的作用,编排交通安全文艺节目送戏下乡演出,因地制宜地开展“五进”宣传。要以重要节日为依托,见缝插针地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加大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和自觉性。
  (五)组织交通安全专职宣传队、小分队开展宣传工作
  各乡(镇)政府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辖区事故多发点段公路沿线的村庄、企事业单位、客运单位、机关、部队、学校和农村集贸市场等人群集中的地方,采取上交通安全课、播放宣传光碟、展出宣传展板、采用广播宣传、散发宣传材料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要针对交通参与者的不同群体和对象,宣传工作要突出法律性、警示性、知识性、参与性与互动性;要积极与文艺团体联合,编辑、创作交通安全文艺节目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宣传效果。
  (六)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各乡(镇)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根据省宣教工程办公室制定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交通安全示范社区”、“交通安全示范企业”和“交通安全示范学校”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开展创建活动,并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合而加强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四、督促检查
  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指导和日常检查。对工作不到位或没有按要求开展工作的乡(镇)、部门要及时开展督查工作。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报请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商讨和总结分析工作,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全面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