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勐海县救灾资金和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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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0-05-31 05:01
海政办发〔2010〕57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勐海县救灾资金和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各项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监管,确保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安全,廉洁高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勐海县救灾资金和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岩 总 副县长
副组长:王 彦 县政府办主任
吕永斌 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蒋有荣 县监察局副局长
何汝斌 县监察局副局长
马卫军 县民政局副局长
纳卫宏 县财政局副局长
蔡兴仁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庭荣 县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具体负责各项救灾资金和物资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吕永斌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二〇一〇年五月九日